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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8-08-22 09:36

来源:杭州市政府

  1.拓展公厕管理服务功能。按照“功能完善、干净整洁、无味有纸、环境舒适、标识统一”的原则,持续提升公厕管理服务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分类管理公厕及交通场站、集贸市场、加油站、医院、文体场馆、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学校等公共场所内公厕的监管,确保提供“基本功能+X”服务。其中,“基本功能”指免费提供厕纸、洗手液,安装挂衣钩、应叫器、面镜,设置除臭装置、干手设备、排风设备、消防设备、标志标牌,每个厕位间放置废纸容器等;“X”指额外服务内容,如提供热水洗手,安装手机充电器、USB插座,设置物品零售、ATM取款、废品回收机器等,具体可结合实际提供。

  2.完善公厕导视导引系统。按照《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规范》(DB 3301/T 74—2016)等标准设置公厕标识和导向牌,积极利用路灯杆、交通标志杆等公共设施设置公厕指示牌,在每座公厕不同方位设置指示牌,指明公厕方向和距离,对一些较为隐蔽的公厕,应在拐弯或分叉路口等处加大指示牌设置密度。推广“互联网+”信息技术,积极采用“公共厕所电子地图”、手机APP、二维码等方式,实现厕所定位和信息发布,解决“找厕难”“如厕难”等问题。

  3.强化公厕拆迁审批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严禁随意拆除现有公厕。因道路拓宽、地块开发等确需拆除的,要遵循“拆一还一、先建后拆、就近建设、优化服务”的原则,做好公厕复建和流动厕所设置工作,不得减少现有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因区块开发需大规模拆除的,应在区块整体规划中明确公厕布点并按相关规定落实复建。

  (四)“厕所革命”共建共管提升行动。

  1.加强公厕管理执法和市民监督。持续开展公厕执法工作,对违反《杭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的产权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处罚,提高其对公厕建设、管理和使用的重视程度。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督促产权单位对设施破损、管理不力的公厕进行整改。组建“厕所革命”志愿者服务队,对公厕的管理和服务进行随机抽查,广泛收集意见;倡导市民文明如厕,共同维护城市公共环境。

  2.倡导社会参与公厕建管。继续加大沿街宾馆、饭店、商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卫生间对外开放力度。积极探索“以商补厕、以商管厕”的建管新模式,将公厕拓展为集如厕、休憩、便民服务、文化展示、商业经营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综合体。

  3.实施公厕满意度指数测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半年开展1次公厕满意度指数测评,根据公厕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和用户满意度调查,制作各区县(市)、各行业公厕满意度指数,并向社会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厕所革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厕所革命”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工作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并报市城管委备案。各管理部门、产权单位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公厕提升改造和管理相关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厕所革命”的总体协调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公厕提升改造和管理提升工作;牵头各区城管部门负责分类管理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督促各区城管部门落实公厕拆迁审批工作;定期开展“厕所革命”工作情况的检查、监督和通报。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协调辖区内城市分类管理公厕、景点公厕、农村公厕等的提升改造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新改建公厕的规划选点工作,协助规划部门落实规划选址,做好公厕提升改造项目计划的初步确认工作;协调做好方案设计、会审、施工组织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督促做好辖区内公厕日常管理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厕所革命”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和媒体监督工作。

  市旅委:负责指导、督促全市旅游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建委:负责对市本级投资项目配建公厕方案设计相关内容的审批管理;做好公厕建设、改造中相关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做好区属和社会投资项目配建公厕的建设、改造和审批管理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公厕及农村户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公厕建设改造过程中的相关审批工作。

  市商务委:配合做好全市集贸市场、商品专业市场和市区加油站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日常管理。

  市农办:负责农村公厕综合整治协调、项目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落实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并督促各地财政落实相关资金。

  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全市公厕总体规划,并对各地公厕专项规划进行指导。

  市园文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公园、绿地内公厕的建设;负责对各地公厕绿化环境改造进行指导。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全市公厕建设、改造中相关用地手续的办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公路客运站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市本级体育系统的体育场馆设施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做好辖区体育场馆设施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市文化场馆设施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教育机构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协助做好全市公厕的污水处理技术指导工作。

  上海铁路局杭州办事处:负责所辖火车站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交投集团:负责全市公路客运站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市地铁集团:负责全市地铁站内公厕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电力、城投、消防、环保、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公厕建设、改造中相关事项的办理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调。

  1.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在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更新设计等城市规划中,明确公厕规划内容,做到公厕总量满足、布局合理、重点突出。规划部门要完善全市公厕布点专项规划,确保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的公厕建设有规划依据。

  2.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市、区县(市)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职责,保障城市分类管理公厕、旅游景点公厕、农村公厕等应由公共财政支持的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经费。住建、环保、市场监管、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提供政策支持,对公厕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给予保障和优惠。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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