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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合肥垃圾焚烧PPP项目发布磋商公告 补贴最高限价62.45元/吨

时间:2018-07-24 10:25

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供应商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在线支付,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2、供应商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磋商后次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系统打印电子发票。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及缴费,责任自负。

5、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6、本磋商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标段简称:

光大银行

户名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05275116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垃圾焚烧发电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合肥市龙泉山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位于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山垃圾填埋场原场址上,为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和改造升级力度;大力推行PPP、特许经营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及解决我市未来生活垃圾出路问题,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促进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创新转型升级,践行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市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的目标,计划实施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2、项目位置

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山垃圾填埋场。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生产区:主要包括主厂房(含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库、垃圾上料系统、垃圾焚烧锅炉、烟气净化系统、汽机间、除氧间、电控室、高低压配电系统、空压站、检修间、材料库、化学水处理站等)。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4×750吨/日)、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渣系统、除灰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点火油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

辅助生产区域:主要由物流进口称量、水工设施、油泵房及地下油罐、污水处理站、渗沥液处理站、飞灰固化车间、飞灰及炉渣填埋区等组成;其中水工设施包括综合水泵房冷却塔、工业及消防水池。物流进口称量区包括物流大门、物流专用通道、地磅房、电子汽车衡等。

生活办公区:包括综合楼、停车场、厂前区广场、厂前集中绿化以及门卫等。

4、特许经营权

由被授权的该项目实施机构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成交供应商依据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及享有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和权利。

5、合作模式、项目结构、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DFBOT”的运作方式。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定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合肥市城市管理局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项目合同承担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职责。

(1)合肥市城市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及采购人,采用特许经营权加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社会资本方);

(2)成交供应商(社会资本方)需在合肥市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向项目公司注入资本金,成交供应商(社会资本方)出资100%,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向金融机构完成债务融资;

(3)市政府授权合肥市城市管理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利。在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可通过垃圾焚烧发电余电上网销售获的收入。对于售电收入不足覆盖的缺口部分,合肥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特许权协议对项目公司以绩效考核结合绩效付费的方式给予垃圾处理补贴,并提供运营监管,同时按约定代表政府完成相关协调和协助工作;

(4)特许经营期满结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形成的全部资产完好、无偿的移交给政府方。

6、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定为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署生效日计算),其中前期工作及施工准备期6个月,建设期18个月,运营期为28年。

7、项目投资

本工程预算总投资140278.98万元。项目最终投资以实际发生并经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服务需求

1、项目公司

选定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在与合肥市城管局签订框架合同后三十天内,在合肥市申请注册设立PPP项目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管理机构向项目公司签发营业执照的日期即为PPP项目公司成立之日,由项目公司与合肥市城管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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