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1 09:49
来源: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八)环境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立企业环保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生产车间、工段的环保责任,落实考核及奖惩机制。
第二十七条建立可溯源、能校核、全覆盖的生产台账、环保台账、现场台账管理制度,对台账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实行自行监测、环境信息主动报告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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