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0 10:04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要求,现将广州市201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发布如下:
一、综述
2017年,本市坚决按照上级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细化措施,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35.21万吨,综合利用量511.28万吨,综合利用率95.53%;处置量23.22万吨,处置率4.34%;贮存量3.14万吨(表1)。
注:1. 综合利用量(处置量)包括综合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2. 综合利用率(或处置率)=综合利用量(或处置量)/(产生量+综合利用(或处置)往年贮存量)。下文中所涉及的类似概念含义相同,不再说明。
表1 2017年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本市主要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和污泥,合计占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61.63%(表2)。
表2 2017年广州市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前5位)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企业见表3,其产生量合计占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33.34%。
表3 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产生企业(前5位)
(二)危险废物。
1.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
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55.89万吨,综合利用量23.21万吨,处置量28.10万吨,贮存量4.58万吨(表4)。
表4 2017年广州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市产生的主要工业危险废物是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铜废物(HW22)、含铬废物(HW21)、染料、涂料废物(HW12)、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合计占本市工业危险废物总量的72.29%(表5)。
表5 2017年广州市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前5位)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企业见表6,其产生量合计占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54.37%。
表6 2017年广州市主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前5位)
2. 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17年,本市企业在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执行工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企业有2661家,执行工业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58290份,危险废物市内转移量33.96万吨;本市企业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执行工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企业有417家,执行工业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6738份,危险废物跨市转移量为11.23万吨,其余为产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13.08万吨。
3.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
2017年,本市共有24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见附件),其中,22家企业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企业(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向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申领了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企业(广州汇龙废矿物油回收服务中心)向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4家持证经营单位核准经营类别共36大类,核准总经营规模140.4万吨/年。2017年实际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57.81万吨。
(三)医疗废物。
1. 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
2017年,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25146.68吨,全部交由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
2.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2016年12月,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新建3套35吨/日立式旋转连续热解气化焚烧炉及其处理系统(2用1备),处理规模为70吨/日,并淘汰现有的4台往复式炉排炉。2017年项目稳步推进,并进入规划报建与施工许可审批。
根据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本市还需再新增一座不少于30吨/日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目前,医疗废物第二处理中心项目处于规划选址阶段。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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