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6 09:46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刘世坚
P3带路评:财政资金如何引导和撬动?
(四)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各地财政部门、旅游部门要共同做好旅游PPP项目申报的指导工作,加强对实施效果好、社会评价高的旅游PPP项目的经验总结和案例推广。
(五)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充分发挥中国政企合作支持基金和中国旅游产业基金的股权投资引导作用,鼓励各地设立PPP项目担保基金,带动更多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PPP项目的投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当前监管政策的前提下创新PPP金融服务,可纳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范畴,优化信贷流程,鼓励能够产生可预期现金流的旅游PPP项目通过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鼓励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运用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创新开发适合旅游PPP项目的保险产品。
P3带路评: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的要求——“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充分依托已有平台促进旅游资源资产交易,促进旅游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积极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各类旅游项目”。但是如何做到不踩红线(明股实债、固定回报、资本金穿透),吸引成本合理的资金来做真正的股权投资,还是非常让人头疼的问题。
(六)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引导各地综合考虑建设运营成本、财政承受能力、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旅游服务价格水平和补偿机制,推动建立价格动态调整和上下游联动机制,增强社会资本收益预期,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逐步建立完善科学的旅游资源论证评估和PPP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动态掌握项目整体运营管理情况。
P3带路评:旅游资源论证评估和相关价格改革任重道远,而且需要协调其他主管部委共同参与。
(七)合理安排旅游用地。落实好《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及相关涉旅用地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优先支持旅游PPP项目开发建设。
P3带路评:在保障旅游业用地供应和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两个方面,“国土资规[2015]10号”文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包括土地性质、供地方式、分类管理、土地使用权入股等等,但尚未突破“土地收支两条线”和“土地招拍挂”两条传统红线。
对于文件执行之中遇到的问题,请各地及时向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报告。
P3带路评:对于投融资机制改革、供给侧改革而言,PPP既是诗和远方,又身负控债和发展的双重使命,非脚踏实地、持之以恒而不可成就。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
2018年4 月 19 日
本文作者/刘世坚
刘世坚,现任北京清控伟仕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定向邀请入库的PPP专家,同时担任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理事会副秘书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战略研究院第二届专家学术委员会专家、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国际标准制定委员会专家、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立法小组成员、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E20产业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刘世坚自1998年开始从事境内外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业务,全程参与了诸多经典PPP项目的运作与实施,并深度参与PPP立法工作,分别为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及多个省市提供PPP立法建议,为国家部委、证券交易所及各省市组织的PPP培训班授课近百场。目前,刘世坚正在为西安提供全市PPP综合咨询服务、为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提供总体投融资规划咨询服务,并作为专家受邀参与世行贷款2018~2020备选项目(德阳市旌阳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滁宁城际铁路(滁州段)工程项目)综合评审与咨询、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组织的轨道交通项目PPP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以及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PPP法律环境总体框架研究。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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