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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下发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

时间:2018-03-27 09:57

来源:北京市环保局

土壤污染呈现城市中心向周围递减的明显趋势。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推荐的“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评价参考值”和《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对北京城市土壤中无机污染、有机污染进行综合评价结果显示:综合污染程度最高的区域基本分布在中心城,并呈现随着与中心城距离的增加而降低的趋势,同时,各污染物含量的平均值很低。参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推荐的“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评价参考值”,全市城市土壤属清洁水平。

(三)北京市工业污染地块的土壤局部存在潜在风险

在对北京市工业企业原址已做过污染地块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分析基础上发现,拟开发的工业污染地块中的有机污染物以多环芳烃、总石油烃、苯系物、有机氯农药等为主,重金属污染物以砷、铬、汞、铜等为主;上述污染物超过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的比例最高,存在局部的潜在风险;从行业上看,主要涉及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等行业,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所占比例最大,约占五分之二。

(四)北京市工业污染地块修复与管理工作进展顺利

北京市已初步建立污染地块修复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发布《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656-2009)、《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DB11/T783-2011)、《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重金属污染土壤填埋场建设与运行技术规范》(DB11/T810-2011)、《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1278-2015)、《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DB11/T1279-2015)、《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导则》(DB11/T1280-2015)、《污染场地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环境评估导则》(DB11/T1281-2015)等8项地方标准,并正在加紧制定涵盖修复过程环境管理计划编制、后期风险管理、污染地块采样等领域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开展对工业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与环境监管。针对首钢搬迁后的遗留场地,开展了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研究。实施染料厂、焦化厂保障性住房地块、有机化工厂原址、地铁7号线(大郊亭站-焦化厂车辆段)等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促进了焚烧、填埋、常温解吸、热脱附、SVE等土壤修复技术的工程应用实践。

(五)存在问题

现阶段是北京市乃至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转型期,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这给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法规标准尚需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刚刚起步,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目前国家正在抓紧研究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北京市过去制订的8个污染地块地方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因此,有必要研究配套的相关法规标准与政策,为全面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土壤污染详查尚未完成,污染状况掌握不足,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尚不健全,土壤环境监测广度深度有待提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7年启动土壤污染详查工作,2020年预计完成第一次详查,以后每10年开展一次。土壤监测方面,北京市总面积1.64万平方千米,目前监测网点覆盖不足,尤其是交通道路、污染地块、水源保护区、农村和畜禽养殖等典型地区,难以全面掌握北京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污染地块及潜在风险问题依然存在。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33号)要求,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纺织印染、人造板及家具、医药、机械、印刷、造纸等11大类行业的相关企业应调整退出,主要涉及建材、家具和木制品加工、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随着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推进,北京市将继续有涉及污染行业的工业企业关停,所遗留的地块将成为土壤污染的潜在风险,应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调查评估,根据未来用地类型开展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

污染地块治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科研和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储备不足,风险管控需进一步加强。当前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技术和设施多以异位修复为主,尚不能满足北京市应对不同的再开发利用类型土壤治理修复的需求。未来,土壤污染修复工程需要大力探索原位修复模式和修复工艺多样化,需要更多学科的交叉融合以及绿色可持续理念。

在产企业的土壤污染预防工作有待加强。目前,工业地块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还集中在已关停、拟再开发利用的工业企业地块,这种“末端治理”方式不足以应对新增污染,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在产企业的“三废”治理和新建企业的污染预防,从源头防控工业用地土壤污染,减少污染地块的产生以及降低污染地块污染程度。

(六)形势分析

随着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环境保护法》的即将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必将提升至新高度,这是抓好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利机遇,对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全面说清北京市土壤环境质量提供动力,为北京市土壤环境安全提供保障。

预计“十三五”时期,通过土壤详查和监测体系建设,基本掌握土壤污染状况;以农用地中耕地、园地为重点,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影响,综合评价农用地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划定农用地的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类别;同时重点开展对停产工业企业遗留地块的治理修复,启动在产企业污染预防工作。预计“十四五”时期,对停产工业企业遗留地块进行治理修复,仍将是土壤环境管理的重点内容;同时,将全面深化在产工业企业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预计“十五五”时期,通过对停产工业企业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以及对在产工业企业的污染预防,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走上科学良性发展轨道,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预计“十六五”时期,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土壤生态系统将实现良性循环。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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