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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12月新闻发布会实录:2018中央环保督查“一把手”约谈如何搞等热点问题尽在这儿

时间:2017-12-28 14:57

来源:环保部发布微博

地方出现哪些问题,“一把手”可能会被环保部约谈?

澎湃新闻记者:今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加大了环保约谈的力度和数量,都对哪些问题或者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了约谈?明年环保约谈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刘长根:环保约谈是环保部很重要的督政手段,这些年取得很好效果,部党组对此非常重视。今年以来,我部先后对大气或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京津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督查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了约谈,包括30个市(县、区)、有关省直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其中有6个是内部约谈,其他都是公开约谈。通过约谈,切实发挥了传导压力,推动整改,震慑警醒等效果。

约谈工作明年仍会加大力度。约谈对象拟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央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作出明确的部署。我们要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力度不够、工作滞后、问题集中的地区要进行约谈;

二是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特别是造成了不好影响、不良影响的情况,我们要坚决约谈,针对重点问题还要开展专项督察,移交问责;

三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反弹,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地区。

四是中央领导批示,或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力的地区。

五是对环境保护部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安排的任务,按照有关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约谈。

约谈是手段不是目的,也不是越多越好。重点是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督促当事者加大工作力度,警示其他地方以此为鉴,查找不足,主动作为。通过约谈一个,推动一片工作,这才是我们的目标,所以约谈要加强针对性、典型性、加强公开报道,谢谢。

“大气十条”收官之年,各地能完成任务么?

新京报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大气十条”的,今年是“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我们很关心目前“大气十条”的整体进展怎么样,有没有哪些地方没有完成任务,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有哪些计划和安排?

刘友宾:大家知道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是大气污染防治历史进程中里程碑式的文件,不仅总结了过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进展和问题,也研究提出了解决新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措施。再过三天“大气十条”就要收官了,大家都很关心我们能不能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大气十条”里面确定的大气质量改善目标主要有这么几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1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还有大家很关注的一个数字:北京市PM2.5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大气十条”发布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强有力领导下,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大气十条”实施成效显著。我最近读到几篇文章,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有的是在座朋友们写的,比如有一位朋友写到今年天津的沙窝萝卜因为雾霾减少,阳光充足,萝卜好卖了;也有朋友写到,今年空气净化器卖不出去了,滞销了;还有朋友说,今年在朋友圈晒蓝天已经不是新闻了,因为蓝天越来越多了。

大家的观察和我们的监测数据是比较吻合的,我们也刚刚发布了11月份空气质量的情况,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5.5%,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均下降30%以上。2017年1月-11月,全国PM10比2013年同期下降21.5%,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分别下降38.2%、31.7%、25.6%,其中北京市PM2.5浓度接近60微克/立方米。

再过三天,“大气十条”就要收官了,我和大家一样充满期待。专家们分析认为,“大气十条”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能够实现。

当然,我们并不会因此而沾沾自喜,我们知道大气污染防治的路还很长,目前取得的成绩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部分地区、部分时段环境空气质量超标问题仍然突出;二是区域进展不平衡,部分省份工作相对滞后;三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公路货物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转变,污染物排放量大。

展望未来,我们不敢有丝毫松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的部署和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继续认真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第一仗。二是委托中国工程院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总结经验,找准不足,提出对策。三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第二阶段指导性文件研究工作,明确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谢谢。

环境保护部六个区域督查机构转制,有哪些新变化?

新华社记者:环境保护部六个区域督察局实现了转制,其职责跟中央环保督察制度是怎么对接的?对其工作有什么新的要求?

刘长根:近期我部六个区域督查机构由参公事业单位转变为行政机构,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及对环保督察工作的高度重视。

两年来,六个区域督查机构干部职工“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以扎实的工作和顽强的作风,较好地承担了督察任务,成为了中央环保督察的主体力量。此次转制其实是“双转”,一是由“中心”改为“局”,由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二是由“督查”转为“督察”,更好地承担中央环保督察任务。有两点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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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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