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14 15:29
来源:西安市政府
(二)严格监督考核。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沟油”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就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行动及时督查督办,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政策措施不落实,打击整治不严格,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范识别“地沟油”的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消费。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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