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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建厅 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10-26 09:55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

根据本地处理能力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鼓励垃圾焚烧厂与垃圾卫生填埋场配合使用,卫生填埋场从原生垃圾填埋向残渣填埋或应急处理发展。科学布局区域内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到2020年,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占比达到50%以上,设区市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十二)提升园林绿化建设水平。继续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全省形成国家生态园林城、省级生态园林城、国家园林城和省级园林城梯次推进的新格局。高标准推进省园博会建设,带动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石家庄、唐山、雄安新区等有条件的城市或新区,积极承办国家园博会。

优化绿地系统布局,完善绿地系统功能。加快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科学布局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合理设置各类绿地及园林绿化设施。增加城市绿量,改造提升存量绿地,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大中小结合的公园体系。加快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小区)、街道和星级公园创建步伐,不断提升绿地品质,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从单一功能向生态、景观、游憩、文化传承、科教、防灾等多种复合功能协调发展。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加强生物多样化保护,推广应用乡土及本地适生植物,保护古树名木资源。

统筹区域城乡生态空间,推进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环城绿带、区域绿道、生态廊道及城市绿廊等结构性绿道、绿廊、绿楔建设,构建城乡绿道网路体系。推进郊野公园、水系湿地、森林公园建设,并与城市环城绿带有机融合,提升城乡郊野游憩功能。

(十三)全面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生态化修复和保护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恢复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和完整性,再现绿水青山。加强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保护,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植被群落,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山体公园。开展“绿色项链”工程,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和荒山坡地等,谋划建设百米以上宽度的环城林带。加强城市水系自然形态保护,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重塑自然岸线,增强水体自净能力。避免盲目截弯取直,禁止明河改暗渠、填湖造地、违法取砂等破坏行为。对工业废弃地、采矿废弃地、垃圾填埋场等各类城市污染废弃地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植被,提升废弃地利用价值。

(十四)推进雄安新区市政设施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推进雄安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大力开展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新区范围内黑臭水体,制定整治修复方案,2018年底前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推进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实施保定市银定庄和鲁岗两个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到2020年底,出水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推动垃圾分类制度的建设,逐步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建立“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启动规划区内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封场、搬迁及修复工作,有序推动大型中转站和环境生态园的实施,重点建设园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在商业及医院等人员聚集区有条件的建立真空管道垃圾收集系统。

合理布局管廊规模和建设时序,有序推进综合管廊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绿色低碳、系统高效的智慧管廊。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新区建设的全过程,以生态保护为本,坚持灰绿设施相结合,促进水体自然循环,将新区建设成为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成为国家海绵城市示范新区。建设以城市公共交通为主,与固安至新区至保定城际、北京至新区至石家庄城际、京九高铁、京安高速公路及周边机场和干线公路网衔接的集疏高效、服务便捷的新区综合交通系统。

(十五)推进市政设施智慧化发展。实施“互联网+”市政基础设施计划,加强通信光缆、局房、基站等信息通信设施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发展智慧道路,建立道路设施与通行主体之间信息交互机制;发展智慧照明,实现对路灯的亮度自动调节、远程照明控制、故障主动报警等功能;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排水全过程,保证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发展智慧环卫,建立环卫车辆清转运实时监控、环卫智能称重、分类垃圾在线计量监控系统;发展智慧能源,对能源供需和季节性调峰实施精细化控制;发展智慧园林,实现园林绿化监测、管控与服务智能化。加强各类市政设施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实现多源信息整合和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人民政府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部门责任。要依据《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我省已出台的综合交通、轨道交通、供水、排水、天然气、供热、可再生能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尽快编制和完善本地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按年度分解各行业指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投融资方案,落实建设项目和推进措施,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二)保障资金投入。各市人民政府要把加强和改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确保必要投入。重点加大对城市内涝、交通拥堵、水体黑臭、垃圾围城等城市短板和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服务。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劵、短期融资劵、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非金融债务融资工具,拓宽市场化资金来源。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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