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3 14:09
来源:湖南省永州市政府
中国固废网获悉,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局部突出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及隐患得到全面管控。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局部突出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及隐患得到全面管控。
(三)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原有工作基础上,组织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以下简称县区)开展土壤污染源调查及潜在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每5年开展一次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按国家和省里要求,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监测点位设置,重点掌握农用地、饮用水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等敏感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加强市县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区全覆盖。(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等参与)
三、明确监管重点,加大土壤污染执法力度
(一)明确监管执法重点。充分利用环境监测网格,重点监管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电解锰、电镀、制革、石油加工、危险废物经营等重点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重点监控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锑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卤代烃等有机污染物。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委等参与)
(二)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强化网格化监管,重点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从事危险废物经营、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部门协作,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执行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起诉、审理等规定,对严重违反土壤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全面加强市县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县区、重点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提高突发土壤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安监局等参与)
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一)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2020年底前,按照全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规范,以耕地为重点,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建立分类清单,采取相应安全生产与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市环保局、市农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参与)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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