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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23 09:04

来源: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十九)减少生活污染

65.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结合新农村建设,完善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到2020年,全区90%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配合成都市修订完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综合整治方案,全面排查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所,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实施综合整治。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经贸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66.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经贸发展局、农村发展局(筹)、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67.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污泥处置力度。到2020年,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全区60%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经贸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分局、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二十)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

68.依据国家出台的有关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治理与修复责任主体,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国土分局、规划建设局、农村发展局(筹)、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二十一)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

69.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贯彻落实四川省和成都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与参与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动态更新。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于2020年底前完成区域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并报市环保局备案。(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国土分局、规划建设局、农村发展局(筹)、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二十二)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

70.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各乡镇、各街道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2018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针对重点行业搬迁场地,完成受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国土分局、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经贸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71.根据耕地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乡镇(街道),有序开展受污染耕地的土壤治理与修复。(农村发展局(筹)牵头,国土分局、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72.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农用地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需要实施修复的污染地块,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结论,结合土壤利用规划和相关部门要求,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并报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备案。

责任单位应按照修复技术方案中确定可行的修复技术路线施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土壤及其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应依法进行处理处置,防止二次污染。责任单位应按照规范对污染土壤进行挖掘、转运和堆存,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境监理制度,重要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实行双监理制度,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国土分局、规划建设局、农村发展局(筹)、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二十三)监督目标任务落实

73.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要定期向市环保局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并依据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对辖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城管环保牵头,国土分局、农村发展局(筹)、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二十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

74.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支持区内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开展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人群健康影响风险分析有关的研究工作,支持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人群健康防护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以及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的研究。建设一批土壤污染防治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局牵头,经贸发展局、国土分局、社会事业局、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农村发展局(筹)、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二十五)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

75.建立健全技术体系。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积极探索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工作。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农村发展局(筹)牵头,国土分局、科技局、规划建设局、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76.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环保科技产业基地等成果转化平台。积极开展和推进成都市土壤污染防治国际合作项目,深化合作交流与技术研究,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科技局牵头,经贸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国土分局、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农村发展局(筹)、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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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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