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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7省(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实行清单制共确定376项整改任务

时间:2017-07-25 15:29

来源:环保部发布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组织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反馈后,7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为回应社会关切,便于社会监督,传导督察压力,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经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协调,7省(市)统一对外全面公开督察整改方案。

7省(市)督察整改方案均实行清单制,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梳理,共计确定376项整改任务,其中北京市48项、上海市46项、湖北省84项、广东省43项、重庆市37项、陕西省59项、甘肃省59项。整改措施主要包括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提高环保意识,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打好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攻坚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等内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督办落实、加大整改宣传等内容。整改方案还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基本做到了可检查、可考核、可问责。

督察整改是发挥环境保护督察效果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实行清单式调度制度,紧盯地方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按月调度,及时督办,加强通报,并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调查问责结果进行审核。同时持续督促地方利用“一台一报一网”(“一台”即省级电视台,“一报”即省级党报,“ 一网”即省级人民政府网站)作为载体,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环境问题,将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确保督察不是一阵风,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

附:7省(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北京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北京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并于2017年4月12日向北京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北京市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专题会研究督察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了《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整改方案》),并印发至各区、各部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责任,加快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底线,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以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动真碰硬、精准发力,标本兼治、持之以恒,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和持久战,全面提升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环境改善获得感,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到2017年9月底前,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到2017年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2020年空气中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0%左右;到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2018年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水体,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北京市制定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对全部47个具体问题均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对能立行立改的,迅速行动,坚决“清零”;对需逐步整改的,建立台账,限时销账;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推进、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在加快整改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了5大类16个方面的重点举措。

  • 一是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北京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进一步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进一步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追究责任。

  • 二是坚定不移地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严守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严格控制增量,有序疏解存量。推动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协作,提高区域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水平,率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破。

  • 三是坚定不移地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在全力推进清煤降氮、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突出农村散煤、高排放车辆、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治理,以超常规的力度治理大气污染。严格落实“河长制”,统筹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和污泥处理能力,打好水环境治理攻坚战。完善土壤监测网络,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污染地块治理和修复,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平台作用,综合整治城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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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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