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8 11:50
来源:安徽省环保厅
中国大气网获悉,安徽省环保厅发布了《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发布2017年省级环保科研项目立项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该《通知》公布可安徽省2017年省级环保科研项目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2017年,安徽省省级环保科研项目立项课题共11个,涉及经费280万元。其中,有三个项目主要研究大气污染相关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17年省级环保科研项目立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情况
2017年,安徽省省级环保科研项目共立项11个课题(详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原则上为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机关事业单位,不受理公民个人申报。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在职在岗,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一个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级环保科研课题;前一个省级环保科研课题没有结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前一个省级环保科研课题延期1年以上验收或者通过整改后验收的课题负责人,暂停1年主持或参与申报。每位科研人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个课题的研究。
鼓励环保系统科研单位与其他科研院校或企业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申报,每个课题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不能超过2家(即一家主持、一家协作)。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安徽省省级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申报书》、课题负责人职称证明、工作业绩证明。课题一应有相关市承诺配套支持该课题科研工作的证明。
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级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申报书》的填写说明进行编制,课题资金预算遵照《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单位评审
省环保厅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及上级科研项目管理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申报材料及电子稿请于2017年6月22日17时前报省环保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查振林
联系电话:0551—62376555
电子信箱:ahhb0822 @163.com
地 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702室
邮 编:230071
附件1:2017年省级环保科研项目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申报书.doc
附件1
2017年省级环保科研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一、典型城市重污染天气研判和精准化管理对策建议
1.拟解决主要问题:
建立快速、灵敏、标准化的重污染分析研判技术指标体系,科学辨析污染来源和成因,提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措施、方案和对策,服务于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需求,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支撑。
2. 研究主要目标:
(1)不同城市大气污染的时空变化特征及其成因研究。选取不同气候分区的典型代表城市(合肥、池州和蚌埠),分析源排放、地理因素、气象条件,分析不同程度污染形成的排放内因与气象外因。
(2)重污染天气过程成因解析技术研究。基于气象条件和源排放可变组合情景的空气污染数值模拟,研究人为源和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影响;开展典型城市重污染天气的分型和聚类研究,探究不同污染类型、不同时间尺度的空气污染形成机理。
(3)研究建立安徽省典型城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分析研判技术指标体系,提出协同控制精细化方案和应对策略。
3. 主要考核指标:
(1)给出重污染天气过程分析研判技术指标;
(2)提交《安徽省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和精细化管理对策建议》报告;
(3)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2篇。
4. 完成时限:1年。
5. 经费:省级财政经费 48万元。
二、基于协同控制机制的安徽省臭氧污染改善路径研究
1.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臭氧成为一些城市的首要污染物,尤其是部分时期颗粒物下降,臭氧反而上升,影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臭氧是大气复合污染的关键二次污染物,也是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不亚于PM2.5。为积极应对安徽省臭氧污染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广泛吸收国内外臭氧污染研究和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在系统调研和实地走访的基础上,分析安徽省臭氧污染特征及成因,提出科学的管理方案与改善路径。
2.研究的主要内容:
(1)安徽省(以合肥等城市为例)臭氧浓度时空变化特征,以及与臭氧前体物质NOx、VOCs浓度相关性研究;
(2)影响臭氧及其前体物浓度的排放源及气象因素分析;
(3)典型季节区域臭氧及其前体物非线性响应关系研究;
(4)研究臭氧、NOx、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机制,制定重点源减排途径,形成多种措施组合的最佳控制方案。
3.主要考核指标:
(1)安徽省臭氧污染及其前体物时空变化特征与影响因素分析;
(2)臭氧浓度变化与NOx、VOCs浓度变化的响应关系;
(3)提交《臭氧污染治理的协同控制机制和实现臭氧污染改善的总体控制方案》。
4.完成时限:1年。
编辑:张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