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18 15:38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全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定期进行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厂水和用户末梢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监测、检测和评估,并定期向社会公开。2018年起,全市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城市地区强化供水单位水质自检,制定供水水质水量周报和月报。农村供水充分利用市、区和水厂三级水质检测体系,开展水质监测和检测。
2.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根据水质目标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停止审批工业园区外一切新、改、扩建新增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实现全市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现有工业集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挂牌督办,并按时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暂停审批和核准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按国家要求,力争完成六大行业的技术改造。
取缔严重污染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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