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08 16:37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七、加强生态保护,构筑生态屏障
(一)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健康。
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生态保护和监管。发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事前预防作用,减少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空间挤占,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严格生态准入门槛,加强开发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清理整顿已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已有合法矿山依法引导退出。开展矿区废弃地、尾矿坝生态治理示范,推进工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合理布局大坝建设,将最低生态需水量纳入水资源分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下泄流量。交通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态影响,强化建成后生态恢复和运营期管理。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科学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优化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强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引导,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区域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目录,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强化对区域生态功能稳定性和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评价和考核。
强化重要生态系统功能提升。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新一轮退耕还林等工程,加强长江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优化森林组成、结构和功能,推进森林环境质量精准提升。落实《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年)》,以川西北草原保护为重点,开展草原沙化治理、草原鼠虫害综合防治,加大退牧还草力度,开展退牧还草工程典型县试点,提升草原生态功能。推进川西北高寒湿地等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等建设,将城镇规划区内湿地纳入城镇绿线保护范围,建设城镇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示范基地,提升湿地保护与管理能力。
推进重点脆弱区生态修复。加强盆地丘陵和川西南山地坡耕地改造治理,实施盆周山地和西部高山峡谷重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土地治理、干旱干热河谷地区植被恢复和川西藏区沙化土地治理,开展岷江—大渡河干旱河谷、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高寒湿地等退化生态系统恢复示范。加强易灾和受灾地区生态修复,加快汶川、芦山地震灾区和灾害高发易发区域的生态治理修复,加强主要江河生态敏感和脆弱区生态修复,提高流域生态功能。
(二)提升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
优化自然保护区空间布局。优化整合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以河湖和草原生态系统及水生生物、自然遗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和极度濒危野生动物保护为重点,建设自然保护区群和保护小区。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区发展规模,优先在川西北高原的大渡河、雅砻江、水洛河上游及邛崃山系、相岭山系等区域新建自然保护区。通过新建、晋级、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加快构建类型齐全、分布合理、面积适宜、建设与管理科学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到 2020年,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标准的比例分别达到 80% 和 50% 。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和管护能力,推动自然保护区发展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范围、功能分区、资源环境本底调查及勘界立标,开展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有步骤地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
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完成对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典型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自然保护区进行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备案审查。持续完善四川省自然保护区数据库。到2020年,完成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评估,建成四川省自然保护区遥感监管评估平台。
(三)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加强横断山南段、岷山—横断山北段、羌塘—三江源、大巴山、武陵山等五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河流、干旱及干热河谷、矿山迹地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观测,基本摸清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本底状况。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对重要生物类群和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及其栖息地开展常态化观测、监测、评价和预警。重点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与极度濒危野生动物物种拯救、大熊猫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以及濒危物种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健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加强基因、物种、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加强生态廊道建设,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布局,促进物种和基因交流。开展未开发河流流域生态安全与水生态系统保护示范,开展典型流域生态健康状况评估,制定实施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到2020年,95% 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物种及四川特有物种得到保护。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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