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24 15:14
来源:吉林省环保厅
严格环境准入。强化 “三线一单”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 构、促转型中的作用,以及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作用。积 极参与 “多规 合一”,深 入开展城市、 新区等规划环评, 推行规 划环评清单式管理,根据改善环境质量目标,制定空间开发规划 的生态空间清单和限制开发区域的用途管制清单,制定产业开发 规划的产业、工艺环境准入清单。实现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强化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细化污染物排 放方式、浓度和排放量,严格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要求。严格高 能耗、高物耗、高水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环 评审批。
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 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 力之内。合理设定资源消耗上限,加强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管控,强化能源消耗强度控制,做好能源消费总量管理,继 续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三条红线管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 量提升作为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启动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重点 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和其他需要保护 的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并出台 《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 管理办法 (试行)》,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 区管理, 强化管控强制措施。
第四节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模式
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通 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专题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解读生态环保政策法规,广泛宣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 进集体、友好企业和优秀志愿者,以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臭 氧层保护日等环境纪念日为契机,通过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环保志愿者等,组织开展环保科普和环境咨询入社区、入村屯志愿 服务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影响广泛、贴近群众的生态文明宣 传活动。以提高青少年儿童和社会公众生态环境素养为核心,建 立形式多样、 类型丰富的环境教育基地, 在党校干校、 教育部门、文化团体等设立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课程,在幼儿园、中小 学校、大专院校开展 “绿色学校”和 “生态学校”创建工作,在 企业、乡村开设环保讲堂、开展环保文艺活动等,将 “生活方式 绿色化”工作推进到社会各领域。
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增强绿色供给,完善节能低碳产品 和绿色有机产品认证、 能效标识管理等机制, 统一绿色产品标 识、完善评估标准、规范认证体系,实现优质优价。打造绿色供 应链,从设计、原料、生产、采购、物流、回收等全流程降低全 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 建设以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 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建立绿色包装标准体系,鼓 励包装材料回收再利用。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电动和天然 气环卫车辆、公交车辆。
倡导全社会践行绿色消费。抵制过度消费、奢侈消费和浪费 资源能源的行为,将绿色消费理念贯穿到吃、穿、住、行、游等 各个领域,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推动形成人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倡导绿色饮食,禁止生产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推广绿色服装,禁止对珍稀野生 动物毛皮产品的生产和消费; 倡导绿色居住, 实行居民水、 电、 气阶梯价格,大力推广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绿色家 具等,结合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程严格执行 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推广绿色建材;鼓励 绿色出行, 改善步行、 自行车出行条件, 完善公共交通服务 体 系;发展绿色休闲,推广低碳、绿色的旅游风尚。
第三章 优化工作布局 多元立体保护
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拳治霾,协 同治水,综合治土,维护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平衡,保护 生物多样性,防范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物质等环境风险,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作为环境治理的载体,全面完 成水、气、土污染立体防控和生态环境整治的各项任务,推动环 境质量持续改善,巩固生态资源优势。
第一节 分源施策改善空气质量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各地按照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规划,限制煤炭消费总量,逐年减少煤炭使用量,逐步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推进 煤炭清洁利用,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加快 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 按照 “集 中粉碎、 定点成型、 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方式布设型煤加工销售网点,严格查处劣质煤的销 售与使用。加快推广风电、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地源热等 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加快推进长输管道、 储气库、 城市 管 网、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场站建设。到2017年,各 (市) 州 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覆盖城市建成区的清洁煤供应体系,劣质煤 炭全部退出市场。
加强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改造。各市 (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 烟气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对不能 稳定达标排放的限期达标改造,对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 治理。对电厂、钢铁、建材、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实施综合治理,对硫、氮、尘等多污染实施协同控制,监督烟气脱硫脱硝设 施稳定运行,重点加强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 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等脱硫 脱硝设施的稳 定运 行监 督 管 理。 到 2016 年, 长春市、 吉林市、 四平市工业企业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加强煤烟型污染治理。全面启动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工程,实施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 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煤改气、 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步伐,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工业园区内建设集中热源,全部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现有 分散式燃煤锅炉。 长春市、 吉林市、 四平市 2016 年底前完成城 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其他地级城市 2017 年底前完成,县级城市2020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务。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建筑扬尘治理,所有施工现场达到 工地沙土全覆盖、路面全硬化、车辆全冲洗、围挡全封闭、密目 网全包围、渣土运 输 车全 密闭, 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黑 名 单”制度。严格道路扬尘管控,实行道路清洁包保责任制,对主要街路全部实施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及时修复破损路面。严格 裸露地面扬尘管控,推进城区绿化硬化建设,加快绿地建设,加 强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加强城市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对城市周边 各类矿区进行生态治理, 恢复植被、 防风固沙, 降低土壤扬尘。 到2020年,县级及县级以上城市主要 街路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 率达到100%,各市 (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裸露 地面。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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