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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十三五”规划发布: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以上

时间:2017-01-23 14:22

来源:中国固废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城市化推进进程,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县以上城市进行重点布局,推动联建共享。在具备条件的区域规划建设静脉产业基地,降低环境邻避效应。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的发展。

科学论证、有序建设。科学论证垃圾分类,因地制宜制定分类办法,建立分类投放、运输、回收、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针对不同地区实际情况,科学地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工艺,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和改造升级力度。科学论证建设项目场址,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有效控制社会稳定风险,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创新驱动、多元协同。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体制,积极推进PPP模式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和设施建设的投资回报机制。鼓励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三化”处理水平。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运用“互联网+”绿色生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加强政府的科学引导和带动作用,调动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全社会参与的力量,逐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强公众监管,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建制镇以上垃圾处理设施或处理能力实现全覆盖、设区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基本实现“全覆盖”,显著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以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水平,力争我省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全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2.3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7.6万吨/日。“十三五”末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其中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生活垃圾分类。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不断增强,垃圾分类水平显著提升,设区市市区全面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50%以上的县级以上城市和县城具备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能力。有条件的设区市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全省垃圾资源化率达到60%以上。

垃圾收运体系。“十三五”新增重点收集中转设施规模约1.2万吨/日,新增垃圾运输能力1.1万吨/日,垃圾收运能力实现建制镇全覆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能力不断增强。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数字化管理进一步推进。

餐厨垃圾处理。全省餐厨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500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5000吨/日,基本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全覆盖。监管能力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的监管能力不断提高,运用“互联网+”绿色生态实现监管手段、设施和机制不断创新,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完善。

表2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目标

四、建设任务

(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注重实效、先易后难、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通过提升民众责任意识、立法强制约束、有效经济激励、政府行政合力推动等路径,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结合各地实际,合理划定垃圾分类范畴、品种、要求、方法、收运方式,统一规划、分类施策。积极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完善环卫专业的回收系统与社会物资回收系统相结合的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建立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二)健全收转运体系

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覆盖范围和运输设备水平,新增的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宜提高标准,同时升级改造现有的收运设施。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满足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等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并提高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信息化水平。鼓励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单位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引进社会资本开展垃圾收运工作。

“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增152座垃圾收运中转设施,新增转运规模约1.2万吨/日。其余通过优化垃圾中转设施布局、技术改进等方式提高收运中转水平。具体垃圾收运中转项目由各地区根据垃圾收集处置情况进行同步建设。“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新增垃圾运输车数量1080台,新增运输能力为1.1万吨/日(含直运)。运输设备按照规定要求配置,并满足密闭运输等要求。

(三)提升处理设施能力

合理优化设施布局。杭州、宁波等市应统筹布局城区的多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结合城市发展方向、环境功能区划、垃圾运输距离等因素,科学确定项目选址。其他设市城市与县城应妥善处理新建设施与已有设施的布局关系。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以国家正加快发展固体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为主要内容的静脉产业为契机,统筹谋划推进静脉产业基地建设,提高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率和综合利用水平。

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坚持资源化优先,因地制宜选择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优化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有条件的设区市努力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对条件允许的地区,鼓励采用多种处理技术有效集成、合理配置的综合处理技术,鼓励垃圾焚烧厂与垃圾卫生填埋场配合使用,卫生填埋场进一步从原生垃圾填埋向残渣填埋、或应急处理发展。鼓励进行技术创新,对于采用新的垃圾处理方式并取得成功的项目,省有关部门将积极推广。对焚烧飞灰、垃圾渗滤液等应采取先进技术处理。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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