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03 13:29
来源:上海市政府
(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安全隐患大、社会矛盾突出的区域,滚动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依法整治,形成合力,坚决消除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等“五违”问题。力争到2017年,重点整治区域环境面貌得到明显好转。
加强全市指导协调,建立属地为主的职责体系,健全区级推进机制,分级负责,形成条块结合、协同推进、综合执法、长效管理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机制。对清拆后区块,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其土地属性、区域定位等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发展规划。
四、强化产业污染防治,推动绿色转型发展
(一)工业污染防治与转型发展
按照强化源头控制、促进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强产业环保准入,着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和结构调整,加强工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工业园区环境设施建设和清洁生产改造。
1.严格产业环境准入
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按照本市发展定位和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制定实施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标准和名录,动态更新本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和能效指南,进一步提高钢铁、石化化工等高耗能、高碳行业的准入门槛和技术要求。
严格项目环评审批。继续发挥环评“控制阀”作用,104个工业区块外原则上不得新建工业项目(都市型产业项目除外),对符合产业导向及环保要求、发展潜力大且确有改造需求的技改项目,按照不得增加污染排放量和环境风险的要求进行审批。进一步明确104个工业区块产业定位,高标准引进新项目,提高产业集聚度。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禁止建设新增长江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格控制石化化工和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新增产能项目。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力度,坚持“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倍量削减方案。加强常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清理整顿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转型
推进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坚定不移加大劣势产业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完成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再生铅、再生铝等11个行业整体调整,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小”工业企业,关停调整小型危废焚烧装置和落后焚烧产能。到2020年,工业园区外四大工艺等7个行业生产点总量减半。落实钢铁调整计划,控制调整全市钢铁产能。持续推进现有工业企业向规划留工业区集中,加快推进104个工业区块外化工企业的调整,优先淘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完成工业区外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到2020年,力争完成3000项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
加快重点地区发展转型。加快推进桃浦、南大、吴淞等地区产业转型,加快推进高桥、吴泾等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研究推动杭州湾北岸地区制造业升级,分类推动普陀桃浦科技智慧城等50个重点区域结构调整。结合“198”区域减量化和“195”区域转型,率先推进外环线以内、郊区新城、大型居住区周边、虹桥商务区及其拓展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崇明生态岛(本岛)等六个重点区域内“三高一低”企业关停调整。
3.加强工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制定《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排污许可证制度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对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加强许可证管理,建成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持证单位“三监联动”管理。
制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制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自证守法的基本责任,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并向社会公开。排查并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设立企业环保违法曝光台。
加快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评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完善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以“聚焦行业、突出重点”为主线,围绕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积极推进钢铁、水泥、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和激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到2020年,推进20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150家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以及节能环保改造项目,清洁生产审核覆盖率达到70%,国家级循环经济改造园区清洁生产实现全覆盖。
4.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体系
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限制含重金属等污染物的工业废水进入市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104个工业区块和“195”区域已开发地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制度,定期排损,防范风险。推进工业园区内部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建设,完善工业园区配套绿地建设,加快推进金山、合庆、老港等重点环境整治区域防护隔离林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区实施集中供热。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全面完成重点产业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监控网建设,试点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提升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全面完成104个工业区块规划环评,完善工业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有效落实规划环评意见和措施要求。全部国家级和30%市级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5.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鼓励支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围绕“创新融合、智慧节能、绿色环保”的发展方针,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基本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环保产业基本格局。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垃圾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监测系统等领域环保技术和设备;大力发展汽车尾气净化器、空气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等环保产品;持续提升环保服务,重点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做强环境工程承包服务,做实环境信息服务,逐步推动环境监测服务规范化、市场化。积极培育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等一体化服务的专业公司,重点培育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咨询服务业。
加大环保产业支持力度。结合本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落实环保服务企业纳入改革试点范围。修订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研究出台合同环境服务项目扶持办法,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环保产业投融资体系。着力环保产业增强创新能力,搭建创新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
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契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绿色农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
1.严控畜禽养殖业污染
大幅削减畜禽养殖总量。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实施本市畜禽养殖业布局规划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削减养殖总量,优化养殖布局。到2020年,全市畜禽养殖总量在2014年的基础上削减180万头标准猪,控制在200万头标准猪(出栏)以内,规模化养殖场总数控制在300家以内,同比例削减养殖污染排放总量。
加快畜禽养殖户关停整治。按照“减量提质”的原则,对布局不合理、防疫不达标、环保不配套的不规范中小畜禽养殖场(户)加大整治淘汰力度。到2016年,全面完成2720家不规范中小畜禽养殖场(户)关停调整。
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开展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以生态还田、沼气工程为重点,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雨污分流、干粪收集处理、污水发酵处理等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试点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到2020年,所有规划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粪尿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2.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防控、过程拦截、末端处理”的原则,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节水节肥等种植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调整茬口布局,减少夏熟大小麦种植面积,推进大小麦、绿肥、深耕晒垡“三三制”茬口模式,从结构上减少化肥农药用量。鼓励使用商品有机肥,农作物配方肥料和缓释肥料,优化肥料结构,减少化肥使用比例。大力推广应用高效低毒安全农药替代,推广应用防虫网、杀虫灯等绿色防控技术,全面实施“双绿”工程。推广以大型喷杆式喷雾机为代表的新型植保机械,发展水肥一体化装备,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继续开展化肥农药流失定位监测。
到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累计推广商品有机肥100万吨、推广缓释肥16.5万亩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30万亩次和水肥一体化技术27万亩次;全市大小麦种植面积控制在60万亩以下,全面建立农田休耕提质机制;推广绿色防控技术110万亩次,化肥亩均施用量控制在24公斤,农药亩均使用量控制在1公斤以下。
3.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建设,推广种养结合、平衡施肥、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治理技术。到2020年,建立15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完成50个蔬菜基地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备配套。进一步推进秸秆禁烧与多元综合利用,完善市-区-镇-村四级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体系,形成常态化的“天地一体”秸秆禁烧巡查机制。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和处置体系。
4.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优化村庄规划布局,推进郊区村庄布点规划编制。逐步撤并受环境影响严重以及规模小、分布散的村庄点,加快拆除农村非集建区内的工业点。聚焦规划保留的农村居民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环境整治,巩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综合整治成果,保障“村收集、镇收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有效运行,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到2020年,完成30余万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到2020年,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规划保留地区村庄改造工作,累计创建评定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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