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01 17:13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李晓佳
垃圾焚烧项目频繁曝出低价竞标后,很多关于垃圾焚烧如何发展的话题在市场内讨论的越来越热。而低价竞标只不过是垃圾焚烧市场问题的冰山一角。近日,中国固废网从云南省镇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获悉,云南省镇雄县发布招商建设千吨级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公告,公告中明确规定,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企业需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镇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缴纳人民币1亿元作为本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企业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项目的洽谈。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单位,履约金将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达成最终合作的单位,该履约金将作为本项目建设资金并在项目建设期间分阶段进行返还,用于该项目建设资金。
5天缴纳1亿元的建设履约保证金,而且要求现金转账,连银行账户也是明晃晃的列出来了(见下图),着实让很多人大跌眼镜。很多业内人士对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并表示,这类条件简直闻所未闻。
高达亿元的履约金,势必将资本偏弱者拒之门外
在众多评论中,也有人认为,这个公告有些蹊跷,对于任何企业来讲,动用一亿资金都不是小事。谈不成立马退款还好,而根据公告里的保证金退还条款,谈成了钱还要压在政府手里,这就让人很头疼了。
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近期PPP2.0版项目中已经开始出现业主索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应的过高额度保证金,或者过高的资本金的情况,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将具备足够融资能力的专业性社会资本排除在外,或者逼其为某些资本极其雄厚的大佬当“丫鬟”。但云南镇雄案例,属于简单的PPP1.0版,规模远小于PPP2.0版某些打捆项目,在特许经营BOT模式成熟运作十多年的情况下,竟然索取如此高额的保证金。
薛涛强调,常规上以保函方式作为担保金较为常见和科学,而如该案例这样,索要一亿元现金转账的情况还及其罕见,甚至还要求短短几日到帐,其后面之恶,恐怕不仅是前述的排挤了大部分社会资本,甚至让人怀疑其对社会资本的招标采购程序背后的真实目的-------难道是“定制款皇帝的新装”?
阳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国强在接受中国固废网采访时表示,“云南镇雄的这份公告,等于设置了不平等条件,直接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5天缴纳1亿元的履约金,会将很多潜在的竞争者拒之门外。”
程序上“打擦边球”,风险不可规避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涉及需要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费,涉及使用财政资金,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陈国强强调,采购程序中的投标保证金与该案例中的履约金属于两种概念。像这样前期任何资料都没有提供,在洽谈之前交费的模式实际上是不规范的。
“在N年前,为了规避特许经营权的招标,会把这类项目包装成招商项目,打擦边球,找几家一块儿谈一下,走个过场程序就可以了。这几年,这样的操作方式已经与越来越严格的政府采购程序相违背,所以这样的方式就太粗糙了。”一位环保企业负责人向中国固废网表达了对这种做法的看法,并表示了担忧,“没有走政府采购程序的特许经营权授予存在政府随时以程序不合法取消的风险。”
上述环保企业负责人认为,如果是招标,在没有签署合同前不应该收取履约保证金。虽然这个项目是以招商名义发出的,但这类项目都涉及特许经营权,应该至少包装成PPP项目,走磋商才算过的去。
对此,辽宁沁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黄自力也指出,很多地方对于一些大项目还沿用招商的套路,只要政府敢决定,程序上就没问题。但招商致命的弱点,就是很多关键条款,没有法律保护。
项目条件有待商榷,疑点还很多
看到这份项目公告,薛涛甚至直呼,可怜,PPP2.0版还在急需完善途中,原来还算及格的PPP1.0版却要被某些地方玩坏了……
这似乎也表达了很多业内人士的担忧:量身定制?地方保护?甚至有怀疑之声认为,很难想象这个处于云贵川三省结合部的县城能有一千吨的垃圾焚烧量。到时项目吃不饱,不仅投资浪费,企业后续收入怕也要欲哭无泪?
目前,关于该项目的猜测有很多,BUT,项目还在招商阶段,有很多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模式之前没有过,后续究竟会如何发展还不好说。该项目的最终命运如何?中国固废网将持续关注。
编辑:李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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