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05 10:18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杨瑞雪
今日上午9时,合肥物价局召开新闻通气会称,从7月1日起,合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居民住宅生活用水水量计价征收,每吨水0.3元。由供水企业代收,随水费同时征收。
4月25日,合肥市物价局召开了《合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方案》听证会。在物价局公布的听证方案中,自来水表已出户的居民,将按户征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3元/户/月。
不过,听证会上多数代表认为,按照户来征收会有失公平,建议按照用水量吨位来征收。听证会结束后,物价部门做了认真调研,充分考虑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并形成了新的方案。最终新方案中,物价局听从众多代表的意见,按照“用水量吨位”来征收垃圾处理费。(本文综合新安晚报、合肥日报等媒体而成)
编辑: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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