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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汉波:中国垃圾焚烧发电市场的四个阶段

时间:2013-01-12 14:10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刘永丽

近年来,政策利好,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市场蓬勃发展。12日上午,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总经理杨汉波在“第六届固废战略论坛”上发言,总结了我国的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发展的四个阶段。

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总经理杨汉波 主题发言

 

第一阶段是各类焚烧技术的适用性探索阶段(1985-2000)
 
国内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探讨基本是从1985年开始,到2000年结束,这15年也是技术实用性探索阶段。深圳市采用炉排炉焚烧技术的第一个综合环卫厂,和90年代初浙江绍兴、杭州的流化床焚烧技术的应用,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应用的一个起步。这个时期有很多重要项目,如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当时花了很多时间做前期的技术论证。
 
第二阶段是主导技术的确立和商业模式的成熟(2001-2006)
 
2000之前,垃圾处理项目一直被看做城市基础行业设施,没有结合金融资本的想法。直到2001年由于外企的进入,带来了新的商业模式。2001年-2006年,新的商业模式加上前期的技术积累,带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第一次大发展。期间,流化床和炉排炉焚烧技术得到大规模的发展,全国从最开始试点性的项目,发展到30多个项目投入运行,50多个项目在建。
 
2006年,国家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确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发电指导文件,此外相关部委出台一系列垃圾焚烧发电价格补贴政策,垃圾焚烧行业有一个大的发展。
 
第三阶段是矛盾中的发展(2007-2010)
 
由于垃圾焚烧技术特性,加之前期建设、后期运营不规范,政府监管不到位,由垃圾焚烧带来的二次污染严重。民众对垃圾焚烧项目抵制情绪爆发,发生多起群体事件。以2008年广东番禺、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群体事件为标志,民众的抗争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政府为了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将垃圾焚烧项目环评审批权利上升到中央。这段时间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受到很大影响,项目非常少。
 
第四阶段是市场规模迅速增长,商业模式多元化阶段(2011-2013)
 
以国务院批复16部位意见为基础,2011年,垃圾焚烧作为垃圾处理处置的主要发展方向得到国家肯定,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获得实质性发展。
 
2012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该调价政策从直接对发电量进行补贴变为先根据垃圾平均热值测算出单位发电量,再按照发电量发放电价补贴。媒体评论此举将促进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也明确表示,到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这次国家首次将焚烧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措施之一,对其所占的比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无疑会进一步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加快上马,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蓬勃发展。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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