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22 17:05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郑岩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精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出成效。要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对工作分工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部门间要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跟踪进展情况。环境保护部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认真做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把推进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分工方案》指出: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几个部门,对各种污染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地下水污染突出区域的修复试点、海水入侵综合防治示范工作进行协作监管。
土壤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
在土壤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方面,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三个部门将与质检总局、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实现多部门联合监管,共同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在建设项目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与备案制度及污染土壤调查、评估和修复制度;明确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和要求;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评估与安全等级划分试点等工作方面,由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质检总局共同负责。
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要共同做好城市和工矿企业污染场地环境监管方面的工作。
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负责重点区域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作,对责任主体灭失等历史遗留场地土壤污染要加大治理修复的投入力度。
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
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工作,将由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展开,加强重点行业和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
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对企业自建的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排查、评估;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危险废物填埋量的控制;废弃铅酸蓄电池非法加工利用设施的取缔工作,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实现共同监管。
同时环境保护部将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一起,加快推进历史堆存铬渣的安全处置,确保新增铬渣得到无害化利用处置。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在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和集中加工处理园区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及工业生产过程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泥试点等工作的监管过程中,要加强领导,明确各自责任,密切协作。
能源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科技部、农业部9个部门,将对垃圾厌氧制气、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进行管理。
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和水利部6个部门,将共同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
编辑: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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