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19 21:3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为有效遏制重金属污染,切实保护生态环境,7月-9月,内蒙古东部环保督查中心对东部4个盟市“涉重”矿山开采企业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专项执法检查。本次检查采取对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和巴林左旗两个国控重金属污染防治区进行重点检查,其它“涉重”地区矿山企业进行普遍抽查的方式进行。截止目前,共检查涉重矿山企业28家,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未批先建、久拖不验、未能有效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等违法行为,东部督查中心对存在的问题企业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编辑: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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