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1-26 10:50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段丽茜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日前出台,“十二五”时期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重点行业产排污强度明显降低,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劣五类水质的比例小于30%,好于三类的比例大于30%。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10天以上,空气污染指数逐年降低。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达标率为100%。
生态保护水平显著提高。对全省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海岸线、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明显加强,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2%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1%,森林蓄积量达到1.4亿立方米。
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安全处置。核与辐射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城区污染场地和土壤的污染防控与修复得到加强。
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在初步实现县县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大幅提高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处置水平;继续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等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环境监管体系。
编辑:李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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