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09 09:09
来源:中国上海
2011年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加强生活垃圾管理、促进源头减量若干文件要求的关键之年,在3月4日市局召开环卫工作会议上,市废管处与进入市属末端设施处置生活垃圾的区局签订了2011年版的《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合同》。
与往年比,2011版《合同》有较大的调整,一是《合同》中各区县今年的生活垃圾计划量比2010年实际量都有不同的降幅;二是《合同》中将计划量控制上下限由原来的±3%调整为±2%;三是在《合同》中增加了生活垃圾“混装、混处”的处罚条款。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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