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4-10 13:52
来源:中国固废网
廊坊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受廊坊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称“项目”)的特许经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该项目选址位于廊坊市安次区落垡砖厂西侧。设计日处理能力1000吨,年处理能力36.5万吨。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项目特许期为自特许经营权协议生效之日起27年(含建设期2年)。
项目公司由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中标人出资组建,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投标申请人既可是单独的企业法人,也可是企业法人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下述资格:
1. 依法成立、有效存续2年以上(以2009年3月27日为终止时间)的企业法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2.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指标符合以下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应满足该条件):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 商业信誉良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4. 具有以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或运营维护1000吨/日(含)以上中国(港、澳、台除外)境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的业绩(以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准),且为此业绩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控股股东;(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应满足该条件);
5. 具有投标申请人法定注册地址以外中国(港、澳、台除外)地区的以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或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规模不限)的业绩(以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准),且为此业绩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控股股东;(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应满足该条件);
6. 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7. 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其成员不应超过二家。
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且项目信息已在中国固废网(http://www.solidwaste.com.cn/)等媒体发布。
编辑:姚森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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