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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剑指“两高”企业

时间:2008-03-19 09:13

来源:河北日报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6月发布的《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成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的权威文件。今年2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联合建立绿色保险制度。2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一绿色证券指导意见将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为此,本报开辟《关注“三绿”》专栏,对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这三项环境经济政策在我省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日前,因环境污染,我省有7家企业上了银监局的信贷“黑名单”,今后这7家企业的银行贷款、融资等行为将遭遇金融部门的“红牌”。

  去年,省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与省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防范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投向,积极提供绿色贷款、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服务,支持绿色GDP产业和项目的发展。在我省范围内刮起的“绿色信贷”风暴,矛头直指“两高”(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来自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的信息:近年来,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两高”行业贷款余额有所增长,主要集中在钢铁、电力两大行业,分别占贷款余额的55%和36%。截至2007年上半年,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列入限制类企业名单的“两高”行业贷款项目65项,贷款余额5亿元;列入淘汰类企业名单的“两高”行业贷款项目206项,贷款余额3.5亿元。

  “这些企业在给环境造成巨大压力的同时,无疑也大大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有关人士分析。从风险分类上看,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73%、100%。从行业看,电石、铁合金、铅锌、水泥、铝冶炼等行业贷款的不良率较高,分别为99%、62.3%、61.9%、20%、7%。随着产业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的组合效应不断释放,这些行业和项目的资金链将更趋紧张,其信用风险将会不断显现。

  目前,全省各金融机构正积极开展针对“两高”行业贷款调查和自查工作,依据有关情况,区别对待:对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和违反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一律不发放贷款;建立“两高”企业信贷市场退出机制,同时推出“绿色信贷”业务,大力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省工商银行在推行信贷投放“环保一票否决”的同时,加大“绿色信贷产品”的供给。该行通过改善和创新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建立信贷支持节能环保的长效机制,从而优化信贷业务结构、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该行还加大对国家确定的十大节能重点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及推广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构建支持“绿色信贷”的“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省银监局有关人士指出,“绿色信贷”在全省全面铺开,除了银行自身严格审批贷款项目外,还需要环保及有关部门的配合,建立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去年10月份,省环保局应邀参加了省银监局第三季度银行运行及风险状况分析会,向省级及驻石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了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及其违法事实。这是我省环保部门首次应邀参加分析会并对金融机构进行正式的信贷风险提示,标志着金融与环保部门初步建立了规范的定期交流和沟通机制。
   记者张辉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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