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13 10:50
来源:中国固废网
近日,中国固废网获悉,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耀辉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耀辉”)因污染环境一案,已经移送至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重庆耀辉因将未经处理的废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外部环境,构成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并被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罚款一百万元的行政处罚。
高能环境称,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排查事故原因,此次事故是由于当时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环境保护意识薄弱,未将废水进行处置而直接排放,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涉事项目为配合案件调查取证等工作曾暂时停产,目前正在全力筹备复工复产。
据悉,2025年2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已就此事向重庆耀辉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10月2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会同潼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10月19日重庆耀辉雨水排口砷超标情况开展调查。经查,重庆耀辉10月19日雨水排口有废水排放到外环境,潼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雨水排口所排废水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潼环监[2024]ZF第35号)显示废水中砷浓度为10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19倍。
按照重庆耀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要求,生产废水不能直排外环境。重庆耀辉将未经处理的含砷废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外环境,构成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该行为造成琼江潼南区、铜梁区41公里河段砷污染、1个村级和4个镇级自来水厂取水中断,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985.43万元,定级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重庆生态环境局表示,重庆耀辉两年内曾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属于再犯。在去年12月,重庆耀辉也曾被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开具罚单,指出其危险废物原料库房内堆存有废沾染物约8740kg,是2023年8月分3次转运至此,堆存超过1年。重庆耀辉未进行处置,也未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37万元的行政处罚。
高能环境为综合型环保服务平台,重庆耀辉作为其持股比例51%的控股子公司,是高能环境目前重点战略发展方向——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的项目之一。目前,重庆耀辉处理规模达10万吨/年,约占高能环境该业务板块总处理规模的10%(含在建项目)。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重庆耀辉总资产为6.12亿,净资产为-0.18亿,2024年前三季度其收入为6.76亿,净利润为0.2亿。
编辑:赵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