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6 09:49
来源:中国固废网
12月3日,A股上市垃圾焚烧企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债转股”协议的签署工作。
银河资产拟以货币方式出资40,000万元认购泰达环保新增注册资本15,320.7573万元,计划投资期限为36个月,增资款用于偿还泰达环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格金融机构债务。
12月3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称,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相关协议的签署工作。泰达环保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1月5日,泰达股份公布,子公司泰达环保将引入投资者银河资产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银河资产拟以货币方式出资40,000万元认购泰达环保新增注册资本15,320.7573万元,计划投资期限为36个月,增资款用于偿还泰达环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格金融机构债务(以银行发放贷款形成的债务为主)。
此外,在今年6月11日晚间,泰达股份公告称子公司泰达环保拟实施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其中,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泰达股份分别出资10亿元、2.5亿元受让泰达环保37.4%股权。同时,中信金融资产新增2亿元进行市场化债转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泰达环保存量债务。
本次市场化债转股完成后,泰达环保的注册资本由 135,537.7566 万元增加至150,858.5139 万元,公司对泰达环保的持股比例为 59.3441%,中信金融资产的持股比例为 30.4671%,银河资产的持股比例为 10.1557%,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0.0331%。其中中信金融资产与银河资产总持股比例合计超过40%。
值得注意的是,“债转股”协议中规定泰达股份及控股股东泰达控股需承担业绩补偿(即分红补足)义务,即银河资产每年度实际从泰达环保收到的分红款项低于按照银河资产投资本金年化6.5%计算的金额,泰达控股、泰达股份无条件按银河资产未获得分红款/75%进行分红补足。如触发远期收购条件,泰达控股、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受让银河资产持有的泰达环保股权。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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