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1 16:53
来源:中国固废网
中国固废网获悉,《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0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有效期五年。
《办法》所指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包括建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办法》明确,城市建筑垃圾实行源头减量目标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中明确项目减量目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按规定采取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办法》鼓励拆除工程在满足环境排放和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对混凝土、砖瓦、金属、木材等废弃物进行现场破碎与分拣,作为再生骨料等原材料利用。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市政工程材料等生产企业加强技术研发,降本增效,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鼓励各类建设工程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鼓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应用。
办法全文见附件:
编辑:赵利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