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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93元/吨!3亿+柳州市鹿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服务拟招标

时间:2021-09-29 14:46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赵凡

近日,中国固废网从E20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柳州市鹿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服务拟公开招标。

据了解,柳州市鹿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服务预算金额为30132万元,特许经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费最高单价限价为93元/吨。

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1年 9月29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春云 联系电话:0772-6814823

联系地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七楼)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鹿寨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1条4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内容: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建设垃圾接收计量、焚烧、余热发电、烟气处理、灰渣处理、污水处理直至生活垃圾处理完毕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项目所必须的预处理设施和与之配套的辅助设施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柳州市鹿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建设及运营投资人招标。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营业权运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中标人在中标后将组建项目公司并获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重大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工作。

建设标准: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厂须为符合设计标准和满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建筑及设施、设备。工厂运营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环保要求:项目所产生的垃圾渗沥液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 -2005)中的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烟气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二噁英的控制标准执行EU2010/75/EC(欧盟2010)标准;同时乙方在厂内要设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以对SO2、HCL、CO和NOx浓度以及烟尘浓度的测控,该系统要预留接口以便与厂外政府监控系统的对接。项目所产生的炉渣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第三方进行资源化利用,飞灰须经固化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或外委水泥窑协同处置。

特许经营期

1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限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包括土建、设备安装工程等);经营期限自项目建成投产接收垃圾之日开始计算。

2 特许经营权到期后,乙方应无偿将生活垃圾处理厂设备、设施等完好移交甲方,同时移交乙方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以及相关备品备件等。特许经营期满6个月前,甲乙双方要按国家建设部GF2004-2505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有关规定要求,就垃圾处理厂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备品备件内容;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安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机器批准所需费用和支出方式等内容,双方共同制定移交实施细则方案。乙方有意愿继续经营的,须重新参与新一轮的特许经营权招标。

招标控制价: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费93元/吨

资金来源:全部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备。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在柳州市鹿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

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项目运营主体,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

项目运营主体应负责项目各项报批工作。

采购单位协助项目运营主体进行建设过程所有行政审批手续,期间发生的相关税费由项目运营主体承担。

项目的建设及特许期的运营,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本项目的运作方式

本项目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运作方式,即:中标后的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与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签署《特许经营权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重大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工作。特许经营权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按照谨慎运营惯例处理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并获得专项处置服务费,所发电量并入就近电网并获取发电收入。特许经营权期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整体资产及经营权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是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接收方。

项目回报机制

按照谨慎运营惯例处理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并获得专项处置服务费,所发电量并入就近电网并获取发电收入。

项目实施

采购人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的投资者。

选定的投资者将设立乙方,由鹿寨县人民政府或授权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协议》必须通过鹿寨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方可签订。

乙方将在采购人行政辖区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本项目竣工验收后,在进入运营维护之前,乙方应向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项目运营管理维护方案,确保运维机构健全、队伍齐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项运营工作,确保项目正常运转。

本项目建设期从《特许经营权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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