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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实施日期 1996-07-01
发文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标准号 GB 15581-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caustic

alkali and polyvinyl chloride industry

GB1 5581—95

  代替GB 8978—88烧碱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06—12批准1996—07一01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防治水污染,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包括以食盐为原料的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和离子交换膜电解法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以及以氢气、氯气、乙烯、电石为原料的聚氯乙烯等产品)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苛化法烧碱。

2 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68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69 水质 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897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4一苯二胺滴定法
  GB 11898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4一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 术语

3.1 烧碱工业废水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离子交换膜电解法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所排放的废水。
3.1.1 水银电解法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水银电解槽生产液碱、固碱及氯氢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
3.1.2 隔膜电解法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隔膜电解槽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废水包括打网水、含氯废水和含碱废水。

3.1.2.1 打网水
  本标准所指打网水是请洗隔膜电解槽及修槽冲洗排水。
3.1.3 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离子交换膜电解槽生产液碱、固碱及氯氢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废水包括含氯废水和含碱废水。
3.2 聚氯乙烯工业废水
  指以氯气、氢气、乙烯、电石为原料生产聚氯乙烯,生产工艺过程排放的废水。
3.2.1 电石法
  指以电石、氯气和氢气为原料生产聚氧乙烯的生产工艺,废水包括电石废水和聚氯乙烯废水。
3.2.1.1电石废水
  指以电石为原料生产氯乙烯单体过程排放的电石渣浆(液)和废水。
  乙烯氧氯化法指以氯气、乙烯、氧气为原料采用乙烯氧氯化法生产聚氯乙烯的生产工艺。

4 技术内容

4.1 企业类型
  
按产品加工类别分为;烧碱企业、聚氯乙烯企业。
4.1.1 烧碱企业按生产工艺分为,水银电懈法、隔膜电解法、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4.1.2 聚氯乙烯企业按生产工艺分为;电石法聚氯乙烯、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
4.2 标准分级
  按排入水域的类别划分标准级别。
4.2.1 排入GB 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 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4.2.2 排人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四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4.2.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4.2.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2.1和4.2.2的规定。
4.2.5 GB 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 3097中二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日,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4.3 标准值
4.3.1 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1989年1月1日之前建设的烧碱企业按表1执行、聚氯乙烯企业按表2执行。
4.3.2 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之间建设的烧碱企业按表3执行、聚氯乙烯企业按表4执行。
4.3.3 1996年7月1日起建设的烧碱企业按表5执行、聚氯乙烯企业按表6执行。
4.3.4 应根据建设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批准日期分别按第4.3.1、4.3.2和4.3.3条规定确定标准执行年限;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的企业,应按补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准日期确定标准的执行年限。
4.4 其他规定
4.4.1 烧碱废水中不允许排入盐泥水。
4.4.2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月均值计算。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生活污水及厂内锅炉、电站排水。
4.4.3 若烧碱和聚氯乙烯企业为非单一产品废水混合排放,或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废水与其他废水(如生活污水及其他排水)混合排放,则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附录A计算。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则必须在各车间排放口测定。
4.4.4 污泥、固体废物及废液应合理处置。

表1 烧碱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1989年1月1日前建设的企业)

项目级别生产方法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石棉 活性氟 悬浮物

水银电解法

一级 0.05    10 100

2

6~9

二级 0.05    10 1S0
三级 0.05    10 300

隔膜电解法

一级    50 35 100

7

二级    70 35 200
三级    70 35 300

离子交换

膜电解法

一级       10 100

2

二级       10 200
三级       10 300

  

表2 聚氯乙烯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1989年1月1曰前建设的企业)

项目级别

废水类别

生产方法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总汞

氯乙烯

化学需氧量(CODcr) 生化需氧量(BOD5

  悬浮物

硫化物

  电石法

电石废水

一级         1O0 1 8 6~9
二级         250 2
三级         400 2

  聚氯乙烯废水

一级 0.5  

150

60 100   5
二级

  0.05

 

200

80 250  
三级

  0.05

 

500

300 400  
乙烯氧氯化法

聚氯乙烯废水

一级   5 100 30 100   7
二级   10 150 60 200  
三级   10 500 300 400  

  

表3 烧碱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1989年1月1日至19966年6月30日建设的企业)
项目级别

  生产方法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石棉 活性氟 悬浮物
水银电解法   一级 0.005   5 70 1.5 6~9
  二级 0.005   5 150
  三级 0.005   5 300
隔膜电解法 一级   50 35 70 7
二级   50 35 150
三级   70 35 300
离子交换

膜电解法

一级     5 70 1.5
二级     5 150
三级     5 300

  

表4 聚氯乙烯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建设的企业)

项目级别

废水类别生产方法

最高允许排放浓虔,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总汞 氯乙烯 化学需氧量(CODcr) 生化需氧量(CODcr) 悬浮物 硫化物
电石法 电石废水 一级         70 1 8 6~9
二级         200 1
三级         400 2

聚氟乙烯废水

一级 0.03 2 100 60 70   4
二级 0.03 5 150 80 200  
三级 0.03 5 500 250 400  
乙烯氧氯化法 聚氯乙烯废水 一级   2 80 30 70   5
二级   2 100 60 150  
三级   5 500 250 350  

  

表5 烧碱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1996年7月1日起建设的企业)
项目级别生产方法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石棉 活性氯 悬浮物
隔膜电解法 一级 50 20 70 5 6~9
二级 50 20 150
三级 70 20 300
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一级   2 70 1.5
二级   2 100
三级   2 300

表6 聚氨乙烯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1996年7月1日起建设的企业)

   项目级别废水类别

  生产方法

景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吨产品排水量m3/t

   pH值

总汞

氯乙烯

化学需氧量(CODcr) 生化需氧量(BOD5 悬浮物

硫化物

电石法

电石废水

一级

        70

1

5

6~9

二级

        200

1

三缀

        400

2

聚氯乙烯废水

一级

0.005

2

100 30 70  

4

二级

0.005

2

150 60 150  

三级

0.005

2

500 250 250  

乙烯氧氯化法

聚氯乙烯废水

一级

 

2

80 30 70  

5

二缀

 

2

100 60 150  

三级

 

2

500 250 250  

5 监测

5.1 采样点
  
汞、石棉、活性氯、氯乙烯应在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他污染物在厂排放口采样,所有排放口应设置废水计量装置和排放口标志。
5.2 采样频率
  按生产周期确定采样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样一次。
5.3 产量的统计
  企业的产品产量、原材料使用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5.4 测定方法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7。

表7 测定方法
序号 项目 方法 方法来源
1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 6920
2 悬浮物 重量法 GB 11901
3 化学需氧量CODcr 量铬酸盐法 GB 11914
4 硫化物 对氨基二四基苯胺比色法1)  
5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离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68

GB 7469

6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 7488
7 活性氯 N,N一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N,N一二乙基—1,4—苯二胺光度法

GB 11897

GB 11898

8

  氯乙烯

气相色谱法2〕  

9

  石棉

重量法3) GB 11901

注:1)暂采用《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有关才法标准颁市后,执行国家标准.
  2)暂采用附录B规定的顶空气相色谱法,国家才法椿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3)暂采用重量法,国家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6 标准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A 混合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计算方法

(补充件)

  C=(ΣQiCi+ΣQjCj)/(ΣQi+ΣQj)........................................(A1)

  Qi=wiqi....................................................(A2)

  式中:C—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Qi—某一产品一定时间内最高允许排水量,m3;
     Ci—某一产品的某一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Wi—某一产品一定时间内的产量,t;
     qi—某一产品单位产量最高允许排水量,m3/t;
     Cj—其他某种废水的某一污染物的排放浓度,mg/L;
     Qj—其他某种废水一定时间的排水量,m3
  注:i=1,2,3,....;表示非单一产品废水中第i种废水。
    j=1,2,3,...; 表示其废水(生活及非生产直接按排水)中第j种废水.

附录B 水中氯乙烯的测定方法

顶空气相色谱法

(补充件)

  B1 仪器
  B1.1 气柑色谱仪,带FID检测器。
  B1.2 恒温水浴,控温精度±1C.
  B1.3 气液平衡管(5OmL比色管,总体积75mL).
  B1.4 注射器,1mL、5mL注射器,10~1OOmL微量注射器。
  B1.5 医用反口橡皮塞。
  B2 试剂
  B2.1 甲醇,优级纯。
  B2.2 色谱柱载体:GDX—103(30~60目).
  B2.3 氯乙烯,纯度96%以上。
  B2.4 氯乙烯标准贮备液;取1OmL容量瓶加入约9.8mL甲醇,开口放置1Omin,称重,准确至O.lmg。用带气密阀的注射器吸取5mL氯乙烯,在甲醇液面上方5mm处缓缓注入液面上。重新称重,稀释至刻度,盖好塞,摇匀。由净增重量计算氯乙烯浓度,再经适当稀释成中间溶液备用。
  B3 步骤
  B3.1 标准曲线的绘制
  取若千支5OmL比色管,注人75mL纯水,用微量注射器分取不同体积的中间溶液午比色管叫使浓度分别为0.2,0.4,0.6,0.8,1.0μg/L。用反口塞封口,细铁丝勒紧。在反口塞上抽一长针头。钎尖在5OmL刻度处,另插一短针头,通过三通与通气系统相连。在恒定压力下,由短针向比色管内通人氮气,水由长针冒出,使水面降到5OmL刻度处,立即拔出长针,停止通气拔出短针0将比色管放人40。C恒温水浴中平衡4Omin,用预热到40。C的注射器抽取液上气体1mL,进色谱仪分析,记录峰高。每个比色管只能取气一次。同样用不加样甜韵纯水测定空白,绘制浓度一峰高校准曲线。
  B3.2 取样
  将水样平稳地沿管壁流入5OmL比色管,全部充满不留空间塞上反口塞,用细铁丝勒紧,带回实验室。
  B3.3 测定
  将取回样品按上述步骤进行排水,恒温平衡后,抽取1mL进色谱仪测定,记录峰高。
  B3.4 色谱条件
  色谱柱:φ4mm×2m玻璃柱,内装GDX—103。
  柱温:50
  检测器温度;150
  
载气:高纯氮5OmL/min。
  氢气:5OmL/min。
  空气:5OOmL/min。
  B3.5 计算
  氯乙烯浓度(μg/L)=C1(h2/h1) ...........................(B1)
  式中: Ci—氯乙烯标准溶液浓度,mg/L;
     hi—标准溶液峰高,mm;
     h2—相同进样量的样品峰高,mm。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锦西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福山、夏青、曹万君、曲秀兰。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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