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 别 名 称 | 包 括 范 围 |
4.2 | 公共服务用水 | 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 |
4.2.1 | 公共设施服务用水 | 城市内的公共交通业、园林绿化业、环境卫生业、市政工程管理业和其他公共服务业的用水 |
4.2.2 | 社会服务业用水 | 理发美容业、沐浴业、洗染业、摄影扩印业、日用品修理业、殡葬业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业的用水 |
4.2.3 |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用水 | 各类批发业、零售业和商业经纪等的用水 |
4.2.4 | 餐饮业、旅馆业用水 | 宾馆、酒家、饭店、旅馆、餐厅、饮食店、招待所等的用水 |
4.2.5 | 卫生事业用水 | 医院、疗养院、专科防治所、卫生防疫站、药品检查所以及其他卫生事业用水 |
4.2.6 | 文娱体育事业、文艺广电业用水 | 各类娱乐场所和体育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影视拍摄等事业单位的用水 |
4.2.7 | 教育事业用水 | 所有教育事业单位的用水(不含其附属的生产、运营单位用水) |
4.2.8 | 社会福利保障业用水 | 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救济业以及其他福利保障业的用水 |
4.2.9 |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用水 | 科学研究、气象、地震、测绘、环保、工程设计等单位的用水 |
4.2.10 | 金融、保险、房地产业用水 | 银行、信托、证券、典当、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等单位的用水 |
4.2.11 | 机关、企事业管理机构和社会团体用水 | 党政机关、军警部队、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管理机构和境外非经营单位的驻华办事机构、驻华外国使领馆等的用水 |
4.2.12 | 其他公共服务用水 | 除4.2.1~4.2.11外的其他公共服务用水 |
序号 | 类 别 名 称 | 包 括 范 围 |
4.3 | 生产运营用水 | 在城市范围内生产、运营的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用水 |
4.3.1 | 农、林、牧、渔业用水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用水 |
4.3.2 | 采掘业用水 | 煤炭采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金属矿和非金属矿以及其他矿和木材、竹材采选业的用水 |
4.3.3 | 食品加工、饮料、酿酒、烟草加工业用水 | 粮食、饲料、植物油加工业、制糖业、屠宰及肉类禽蛋加工业、水产品加工业、盐加工业和糕点、糖果、乳制品、罐头食品等其他食品加工业、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软饮料制造业、制茶业和其他饮料制造业、烟草加工业的用水 |
4.3.4 | 纺织印染服装业用水 | 棉、毛、麻、丝绢纺织、针织品业、印染业、服装制造业、制帽业、制鞋业和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的用水 |
4.3.5 | 皮、毛、羽绒制品业用水 | 皮革制品制造业、毛皮鞣制及制品业、羽毛(绒)制品加工业的用水 |
4.3.6 | 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业用水 | 木材加工业、木制品业和竹、藤、金属、塑料家具制造业的用水 |
4.3.7 | 造纸、印刷业用水 | 造纸业和纸制品业、印刷业的用水 |
4.3.8 | 文体用品制造业用水 | 文化用品制造业、体育健身用品制造业、乐器及其他文娱用品制造业、玩具制造业、游艺器材制造业和其他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的用水 |
4.3.9 |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用水 | 原油加工业、石油制品业和炼焦业的用水 |
4.3.10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用水 | 基本化学原料、化学肥料、有机化学产品、合成材料、精细化工、专用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的用水 |
4.3.11 | 医药制造业用水 | 化学药品原药、化学药剂制造业、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业、动物药品、化学农药制造业和生物制品业的用水 |
4.3.12 | 化学纤维制造业用水 | 纤维素纤维制造业、合成纤维制造业、渔具及渔具材料制造业的用水 |
4.3.13 | 橡胶制品业用水 | 轮胎、再生胶、橡胶制品业的用水 |
4.3.14 | 塑料制品业用水 | 塑料膜、板、管、棒、丝、绳及编织品、泡沫塑料以及合成革、塑料器具制造业和其他塑料制品业的用水 |
4.3.15 | 非金属矿物制品、建材业用水 | 水泥、砖瓦、石灰和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业、玻璃及玻璃制品、陶瓷制品、耐火材料制品、石墨及碳素制品、矿物纤维及其制品和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用水 |
4.3.16 | 金属冶炼制品业用水 |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制品业的用水 |
4.3.17 | 机电制造业用水 | 机械制造业、各类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武器弹药制造业和电机、输配电控制设备、电工器材制造业以及有关修理业的用水 |
4.3.18 | 电子、仪表制造业用水 | 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元器件制造业、仪器仪表、计量器具、钟表和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及其修理业的用水 |
4.3.19 | 其他制造业用水 | 除4.3.3~4.3.18外的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和其他生产、生活用品等制造业的用水 |
4.3.20 | 电力、煤气和水生产供应业用水 | 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业,煤气、液化气生产供应业、水生产供应业的用水 |
4.3.21 | 地质勘查、建筑业用水 | 地质勘查、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等工程的用水 |
4.3.22 | 交通运输业、仓储、邮电通讯业用水 | 除城市内公共交通以外的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及其相应的辅助业、仓储、邮政、电信业等单位的用水 |
4.3.23 | 其他生产运营用水 | 除4.3.1~4.3.22以外的其他生产运营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