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压输水灌溉用薄壁硬聚乙烯(PVC-U)管材 GB/T 13664-1992 Thin wall unplasticized polyvinyl chloride(PVC-U) pipes for low-pressure conveyance in irrigation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成型的低压输水灌溉用硬聚氯乙烯管材(以下简称管材)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0.32MPa以下的低压输水灌溉用管材。 2 引用标准 GB 1033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 6111 长期恒定内压下热塑性塑料管材耐破坏时间的测定方法 GB 6112 热塑性塑料管材和管件耐冲击性能的试验方法(落锤法) GB 6671.1 硬聚乙烯(PVC)管材纵向回缩率的测定 GB 8804.1 热塑性塑料管材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聚氯乙烯管材 GB 8805 硬质塑料管材弯曲度测量方法 GB 8806 塑料管材尺寸测量方法 GB 9674 塑料管材耐外负荷试验方法 3 产品分类 3.1 管材规格用de(公称外径)×e(公称壁厚)表示。管材的公称外径、公称壁厚、公称压力见表1。 3.2 管材长度L为4m、5m、6m。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长度极限偏差为L00.03。 表1 公称外径 | 平均外径 极限偏差 | 壁厚 | 公称压力0.20MPa | 公称压力02.5MPa | 公称压力0.30MPa | 公称壁厚 | 极限偏差 | 公称壁厚 | 极限偏差 | 公称壁厚 | 极限偏差 | 75 | +0.3 0 | - | - | - | - | 1.5 | +0.4 0 | 90 | +0.3 0 | - | - | - | - | 1.8 | +0.4 0 | 110 | +0.4 0 | - | - | 1.8 | +0.4 0 | 2.2 | +0.4 0 | 125 | +0.4 0 | - | - | 2.0 | +0.4 0 | 2.5 | +0.4 0 | 140 | +0.5 0 | - | - | 2.2 | +0.4 0 | 2.8 | +0.5 0 | 160 | +0.5 0 | 2.0 | +0.4 0 | 2.5 | +0.4 0 | 3.2 | +0.5 0 | 180 | +0.6 0 | 2.3 | +0.5 0 | 2.8 | +0.5 0 | 3.6 | +0.5 0 | 200 | +0.6 0 | 2.5 | +0.5 0 | 3.2 | +0.6 0 | 3.9 | +0.6 0 | 注:①壁厚是以20℃时环向(诱导)应力7.73MPa确定的。 ②公称压力是管材在20℃下输送水的工作压力。 4 技术要求 4.1 颜色一般为灰色,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2 外观 管材内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气泡、裂口、分解变色线及明显的波纹杂质颜色不匀等。管材的两端应与轴线垂直切平。 4.3 管材的平均外径极限偏差及壁厚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管材同一截面的壁厚极限偏差不得超过14%。 4.4 管材同方向弯曲度应不大于2.0%,不允许呈S型弯曲。 4.5 管材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项目 | 指标 | 试验方法 | 密度,kg/m3 | 1400~1600 | 见5.5 | 纵向回缩率,% | ≤5 | 见5.6 | 拉伸阻服应力,MPa | ≥40 | 见5.7 | 液压试验(20℃,4倍工作压力,1h) | 不破裂 不渗透 | 见5.8 | 落锤冲击(0℃) | 不破裂 | 见5.9 | 刚度,MPa(5%变形时) | ≥0.04 | 见5.10 | 扁平试验(压至50%) | 不破裂 | 见5.11 | 5 试验方法 5.1 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按GB2918规定进行,温度为23±2℃,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2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 5.2 外观检查 用肉眼直接观察,也可用光源照看。 5.3 尺寸的测量 5.3.1 长度 用精度为10mm的量具测量。 5.3.2 外径 按GB8806的规定测量。 5.3.3 壁厚 按GB8806的规定测量。 5.3.4 同一截面壁厚偏差e′(mm)按下式计算: 式中:e1——管材同一截面的最大壁厚,mm; e2——管材同一截面的最小壁厚,mm。 5.4 弯曲度 按GB8805的规定测量。 5.5 密度 按GB1033中的4.1A法——浸渍法测定。 5.6 纵向回缩率 按GB6671.2规定测定。 5.7 拉伸屈服应力 按GB8804.1的规定测定。 5.8 液压试验 按GB6111的规定执行。试验温度为20℃,试验压力为4倍公称压力,保压时间1h。 5.9 落锤冲击试验 5.9.1 试验前将试样在0±1℃的条件下予以处理至少0.5h。 5.9.2 试验方法按GB6112中通过法执行。使用落锤A(半径为10mm)。 5.9.3 落锤重量1kg,冲击高度1m。 5.10 刚度试验 按GB9647规定,测定5%变形时的刚度。 5.11 扁平试验 按GB9647规定,将试样压至原内径的50%,观察试样有无破裂发生。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需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6.2 组批 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情况下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30t,如生产数量少,生产期6d尚不足30t,则以6d产量为一批。 6.3 出厂检验 6.3.1 出厂检验项目为4.1~4.4及4.5条中的液压试验和刚度、扁平试验。 6.3.2 4.1~4.4条检验按GB2828采用一次正常抽样方案,取一般检查水平I,合格质量水平6.5,见表3。样本单位为根。 表3 批量范围N | 样本大小n | 合格判定数Ac | 不合格判定数Rc | ≤150 | 8 | 1 | 2 | 151~280 | 13 | 2 | 3 | 281~500 | 20 | 3 | 4 | 501~1200 | 32 | 5 | 6 | 1201~3200 | 50 | 7 | 8 | 3201~10000 | 80 | 10 | 11 | 6.3.3 在计数抽样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4.5条中的液压试验和刚度、扁平试验。 6.4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项目为全部技术要求项目。 按本标准技术要求,并按6.3.2条规定对4.1~4.4条进行检验,在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4.5条中的各项检验,一般情况下每一年至少一次,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6.5 规定规则 项目4.1~4.4条按表3进行判定。物理机械性能中有一项达不到规定指标时,可随机抽取双倍样品进行该项的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6.6 用户有权按本标准对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批有权拒收。 7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 标志 产品上应有明显标志: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外径及公称压力)、生产厂名(商标)、生产日期。 7.2 包装 按用户要求进行。 7.3 运输 产品在装卸运输时,不得受剧烈撞击,抛摔和重压。 7.4 储存 管材存放场地应平整,堆放应整齐,对方高度不得超过1.5m,距热源不少于1m。不准露天曝晒。储存期自生产之日起,一般不超过两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轻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塑料加工应用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所、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沈阳久利塑料管材有限公司、沧州第三塑料厂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玲、朱利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