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4 09:26
来源:中国固废网
9月12日,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简称“粤丰环保”,代码1481)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宣布,自9月12日起,袁国桢先生因本集团内部职务调动而辞任行政总裁职务,将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另,张超先生获委任为行政总裁。
张先生之履历载列如下:
张先生,52岁,于2020年11月加入本集团及现时为本集团副总裁,彼现时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彼负责本集团的法律事务及生产营运管理。在加入本集团前,张先生任职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BWM.SG)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此之前,彼曾任职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及副总经理。张先生现时担任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副会长,有丰富的法律专业与节能环保行业经验。张先生于 199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于2002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及于2015年完成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课程。
公告显示,张超先生已就其行政总裁职位与本公司订立五年期服务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根据服务协议之条款发出不少于一个月书面通知或以其他方式予以终止。根据张先生与本集团现时已订立的雇佣合同,张先生有权收取每年人民币1,190,000元的薪金、按表现分派酌情花红及强制性供款。张先生不会就委聘行政总裁的服务协议收任何额外酬金,而彼现时的薪酬待遇维持不变。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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