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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08-30 11: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主要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抓牢长江、黄河两个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制订出台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水环境综合整治、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领域,共225项重点任务。持续开展排污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等专项行动。同时,聚焦长江干流、黄河干流,以及入黄支流劣Ⅴ类断面,都作为重要节点,精准治理、精准帮扶,指导地方实施系统整治,强化控源截污,推动各地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的短板。

二是问题导向、强化保障。一方面,通过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推动规划的落实。印发了流域海域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流域规划以及300多个地市规划要点实施情况的指导帮扶,现场调研,尤其是对工作滞后地区加大帮扶的力度,累计帮扶了260个地市。定期开展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健全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的工作机制。实施闭环管理,上半年针对发现的156个突出的水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及时预警通报,压实地方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我们狠抓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带动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地见效。

“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891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我们支持各地大力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相关工作,已经累计实施重点工程项目3900多个。

三是示范引领、全面推进。2023年,开展了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继续筛选出一批优秀案例,制订了宣传方案,发布案例名单,展现相关河湖治理前后生态环境状况的重要变化。让“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与此同时,各地互学互鉴,出台政策,强化保障,分批分类安排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任务。

下一步,我们对标对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任务,坚持系统思维,深入推进重点流域规划实施。坚持山水统筹,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推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重点流域治理保护水平。

《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进展顺利(答问三)

海报新闻记者: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等17部门印发了《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目前行动方案已经实施过半,请问长江大保护取得哪些进展,有哪些新的成效?

黄小赠:很高兴回答您的提问。长江大保护是“国之大者”,生态环境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决扛起这个重大的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推进长江保护修复。

生态环境部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具体任务。前不久,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行动方案开展了中期评估,结果表明:12项主要目标均达到时序要求,123项重点任务总体进展顺利。我们主要推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控源截污进一步巩固深化。沿江11个省市累计排查14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入河排污口14万个。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接近80%。完成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1300余个,1235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了1769座污水处理设施。

二是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组织做好年度水生态监测评估,引导各地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我们制定了重点湖库突发大面积水华防控和水生态失衡问题“一湖一策”工作方案,加强太湖、巢湖等重点湖库水华监测预警。同时我们全力配合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推动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

三是绿色发展水平有效提升。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预防,推动印发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沿江省市划定了1.6万余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高质量发展“明底线、画边框”。我们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与国家开发银行等10余家金融机构合作,引导金融资金精准支持攻坚战重点项目103个。

四是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得到加强。生态环境部制定长江经济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方案,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沿江11省市累计完成1403座尾矿库整治。深化流域联保共治,长江流域各省市共签订34份跨省流域联防联控协议。

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这是党中央交给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重大政治任务,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精准把脉、建言献策,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彰显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和效能。

长江干流连续四年水质全线达到II类,“一江碧水向东流”。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保持共抓大保护的战略定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支撑。

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工作推动水环境改善(答问四)

南方周末记者:此前长江流域开展了水生态考核试点,引导地方加快补齐水生态保护的短板。去年6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请问这项工作目前进展如何?下一步有哪些重要举措?

黄小赠:谢谢南方周末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谢谢你对水生态考核的关心关注。

这是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政策制度创新。去年出台的这个评分细则,明确了在50个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社会关注度高的水体,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确定考核基数。2025年开展第一次考核。

评分细则构建了以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以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为支撑的14项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将“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内涵落实到具体可操作的层面,包括我们能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一些具体指标。

一年多来,我们和有关部门、地方一道,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提升,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一是全面监测调查,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泊水库共设置了331个点位,每年开展两次水生态监测,掌握第一手的数据。二是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观测等技术手段,分析研判水生态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问题反馈地方,第一时间溯源整改。三是组织技术力量,深入一线调研帮扶,分析问题背后的症结,指导地方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保护修复。

这个评分细则的发布和实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已得到显现。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95.6%,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监测到土著鱼类227种,与2022年相比增加了34种;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4种,同比增加3种;刀鲚时隔30年,再次上溯到长江中游江段和洞庭湖区;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上升至1249头,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23.4%。“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的美景在沿江省市频频出现。

有的时候到地方出差,看到这种景象,我也非常自豪,非常骄傲。各位记者朋友,将来有机会,大家到这些地方走一走,看一看,一定会发现很多美好景象,一定会有幸福感、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继续做好水生态监测评估,开展考核试算,并结合实际评估效果,不断优化完善技术方法,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科学反映各地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同时,在长江试点基础上总结提炼,研究全国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估方法,建立健全水生态标准规范,支撑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评价体系。

  坚决筑牢饮水安全保障防线(答问五)

  中国日报记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源水安全保障工作,将其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我国在水源地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实施成效如何,下一步工作有何考虑?

  黄小赠:感谢您的提问。饮用水源保护关系千家万户,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部自始至终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时时放心不下,丝毫不敢懈怠,坚决筑牢饮水安全保障防线。

  近年来,我们围绕饮用水源保护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技术规范,印发饮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环境保护技术要点、生态环境状况评估等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等制修订,为水源地保护和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撑。聚焦长江经济带水源保护,今年刚刚出台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提升沿江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我们将城市集中式水源水质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压实地方治理保护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城乡水源共治,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年度开展基础信息和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针对少数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水源,第一时间进行预警通报,指导帮扶地方分析问题成因,采取污染整治,水源替代等综合措施,切实防范风险。全面推进乡镇级集中式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定期调度督促,加强技术帮扶,推动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目前全国共有2.4万个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完成保护区的划定,其中乡镇级水源地1.99万个。

  三是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监测巡查,保障南水北调工程调水水质安全,出台汛期水环境监管、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通知,指导各地精准识别影响汛期水质及饮水安全的主要污染源和各类水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溯源整改。制定实施重点湖库突发大面积水华和水生态失衡问题“一湖一策”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加强监测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控水源地水华风险。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政策体系、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全面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推动解决19.5万个污水直排乱排问题(答问六)

  红星新闻记者:我的问题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重要抓手。据我了解,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相关文件,请问近两年来,这项工作有何进展,下一步工作有何考虑?

  黄小赠:谢谢您的提问。这项工作是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基础性工程,对推动实现水陆统筹、以水定岸,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具有重要支撑作用,需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文件发布两年多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排污口监督管理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制修订,先后出台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规范化建设、信息采集与传输等10项技术指南,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对入河排污口的定义、分类、设置审批、监测监管、信息公开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也有不少创新;办法即将发布实施,为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提供重要制度支撑。

  二是全面推进排查整治。聚焦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干流和主要支流,重点湖泊,“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开展地毯式摸排。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已印发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分级审批权限划分方案,地级城市全部制定实施排污口排查整治具体方案,确保这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生态环境部组织各省、各流域局加强核查抽查,通过季度调度、通报反馈、核实销号的工作机制,紧盯各类问题整改。目前全国累计排查了56万公里河湖岸线,这都是一步一步用脚丈量出来的,查出入河排污口29万个,推动解决19.5万个污水直排乱排问题。刚才我介绍的全国整体水质持续改善,排污口排查整治功不可没,发挥了重大支撑保障作用。

  三是优化服务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发布排污口设置审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印发流域海域局审批权限划分方案,落图落表,一目了然,便于知晓查询。大力推进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便民惠企。国家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初步建成信息化平台,满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等数据信息化、可视化管理需求。

  当然也要看到,在取得重要进展的同时,还存在地区间排查整治进展不平衡、整治效果参差不齐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重点区域、重要水体,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督促指导各地提升截污治污水平,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助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显著(答问七)

  中国网记者:2022年3月,《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到2024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要达到80%,到2025年达到90%。请问目前进展如何?下一步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以确保目标顺利实现?

  黄小赠:感谢您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关心。消除黑臭,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昔日的黑臭水体,治理后变成了一道道亮丽风景线,提升了城市品质,改善了人居环境,有力促进了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巩固地级城市治理成效。联合有关部门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每年组织开展统筹强化监督,指导督促各省实施省级环境保护行动,强化监测抽查,建立健全“返黑返臭”防范机制。截至6月底,地级及以上城市纳入国家管控清单的3082个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3033个,占98.4%,成效进一步巩固。

  二是着力抓好县级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将治理范围扩大到县级城市和县城,组织地方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动态监管清单,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上半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70%,其中长江流域接近80%。指导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7个东部省份,率先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出台政策文件,加强技术指导,要求到2025年,县城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指导帮扶。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合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地方整改落实。组织各流域局对整治成效开展抽查,推动解决长效机制不健全、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充分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技术,及时发现问题,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技术帮扶力度,共商对策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压实治理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公开,督促地方定期公布工作进展,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欢迎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对这项工作给予更多关注,宣传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和不良行为,大力营造人人关注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的良好氛围,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全国已创建1700余个宁静小区(答问八)

新华社记者: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噪声污染相关投诉逐年增多,噪声污染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社会关注,已经成为关系每一个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要环境问题,请问在保护群众声环境权益方面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打算?

裴晓菲:感谢您的提问。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已成为制约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建设的突出短板。2023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合计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案件约570.6万件,比上年增加120.3万件。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接到投诉举报中噪声扰民问题占61.3%,排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1位。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噪声污染已经成为老百姓最为关心的环境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下大气力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等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为保护人民群众声环境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宁静环境的获得感,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监管体系。会同15个部门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期间噪声污染防治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快推动各地政府明确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4类噪声的管理职能分工,目前已有约三分之一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分工。指导各地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定,2023年,首次实现了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三沙市)及1822个县级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全覆盖。此外,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还全部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有效夯实了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

二是创新管理手段。推动噪声监测自动化,2023年,36个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基本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核定和系统建设联网。推行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管理,逐步推动28万家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当前已完成约12万家,“十四五”末将实现工业噪声排污许可全覆盖。深入学习“浦江经验”,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开展重点督办,当前国家层面已督办6批60个案件,涉及省份30个,惠及百姓3万余人。同时,从今年开始,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也参照建立噪声投诉典型案件督办机制,现已督办案件300余例。

三是探索社会共治。我们组织天津、上海、重庆、杭州、昆明、厦门、嘉兴等城市开展宁静小区试点创建,推动业主、物业、商户等共管共治噪声问题,截至目前全国已创建1700余个宁静小区;会同教育部门持续多年组织“绿色护考”行动,在中考、高考期间,通过发布倡议书、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减少产生噪声的行为,年均受益考生超过3000万人;推广“静音车厢”,京沪、京广、京哈、成渝、沪昆、贵南等线路的92趟列车设置“静音车厢”。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各地尽快完成部门职能分工,逐步解决噪声污染管理职能不清问题;继续开展噪声投诉典型案件督办,推动解决老百姓“家门口”噪声扰民问题;指导各地做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工作,确保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380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今年年底前全部建设完成;持续推动宁静小区建设、噪声地图应用等工作,不断提升老百姓宁静声环境的获得感。

《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通过(答问九)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新方案有哪些变化,另外有行业人士表示,在新结转政策推动下,大量配额释放市场可能加大碳价的波动,对此,生态环境部如何评价?

裴晓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部积极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自2021年7月,发电行业启动上线交易,至今已经顺利完成两个履约周期工作。目前,我部正在牵头开展第三个履约周期相关工作,按照“稳中求进、服务大局、鼓励先进”的总体要求,编制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

《方案》结合新的工作形势要求和各方意见建议,作了以下几个方面优化和调整。

一是优化履约时间安排。由两年一履约变成一年一履约。全国碳市场的前两个履约周期均是两年一履约。此次《方案》将2023和2024两个年度的履约截止时间分别定为2024年底和2025年底,实现一年一履约,缓解扎堆交易问题,提升市场活跃度。

二是调整统计核算口径。为从源头防范数据质量风险、提升配额分配方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方案》在调整配额量计算基础参数、优化管控范围、简化和优化各类修正系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三是可比口径下碳排放基准值略有加严。考虑到“十四五”全国碳排放强度目标完成进度等因素,2023、2024年度碳排放基准值同等可比口径下降1%左右。该方式既能保持一定减排压力,又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在此基础上,为有效解决配额盈余企业惜售、市场交易不活跃、配额缺口企业履约压力大等问题,我们在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借鉴国内外碳市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配额结转措施。实际上,需要结转配额的只是配额存在盈余的企业,对于2024年度及其之前年度盈余配额需要卖出一定比例,才能将剩余部分结转为2025年度配额继续使用。经测算,在当前结转措施下,将促使配额盈余企业逐步向市场释放与履约需求大致相当的配额量,以更好平衡市场供需。另外,结转截止时间定为2025年12月31日,为企业留足时间制定交易计划,避免短期内扎堆交易,导致碳价异常波动。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市场管理,密切跟踪重点排放单位交易活动,共同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维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造假行为(答问十)

新黄河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期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第十八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再次曝光了一批弄虚作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请问,近年来此类案件有何新特点和新变化,为何会屡禁不止,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中有哪些进一步的工作安排?

裴晓菲: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第三方环保服务行业得到快速发展,部分第三方机构为了经济利益,不惜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扰乱环保服务市场秩序。分析近几年查办的案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专业化特征。比如擅自减少采样点位、监测时长不足、虚假签字,异地作案,受到处罚后,换个名字重新注册,更换“马甲”,甚至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进入到环境监测系统内部,改变工控机内部参数,干扰污染物监测结果等。

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造假行为,“十四五”以来,我们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一起,连续四年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截至去年底,共查处了2260家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公开曝光457个典型案例,移送刑事立案193起。另外,我们还查处了企业在自行监测方面的造假案件4255件,向有关部门移送了930起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是建立了联动执法机制。我部同最高检、公安部一起构建了行刑衔接、一体化推进的联动执法机制,形成了共同会商、共同挂牌督办、共同公布典型案件以及共同部署相关工作的“组合拳”,有效提升了监管执法效能,解决了过去环评造假案件在查处过程中存在的立案难、取证难、定性难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制度。最高检和最高法修订出台了“两高”司法解释,明确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以及碳排放检验检测过程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国务院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的机构与负责人予以严惩,对于情节严重的取消执业资格。这些制度都增强了我们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管依据。

今年,我部将继续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部署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与前几年相比,有以下变化:

一是领域范围更加广泛。在继续对环评和监测两大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重拳出击的同时,也将严厉查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机动车排放检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等领域第三方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二是不断加大处罚力度。我们要求各地对近年来依法查处的第三方机构整改情况开展复核复查,对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特别是“两年内曾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符合涉嫌犯罪移送情形的,及时做好刑事移送。

三是持续提升监管合力。继续发挥多部门协同优势,用好专案督导、提级查办、联合挂牌督办等手段,形成更强的监管合力,提高打击效率和效果。同时,强化溯源打击,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方机构以及延伸拓展发现的上下游相关企业和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四是全面升级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加人工智能的“穿透式”监管,用科技的力量来筑牢防范造假的防线。利用现场快速监测装备、数据分析技术等手段提高发现问题和查处问题的能力。

最后,我们也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优势,及时向我们提供有关问题线索,大家一道推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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