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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月后 陕西省韩城市静脉产业园协同处置项目重启资格预审

时间:2024-06-03 14:47

来源:中国固废网

中国固废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陕西韩城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项目特许经营于5月29日重新启动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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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项目曾在2023年7月进行过一次资格预审(详情阅读:焚烧500t+餐厨55t+污泥200t,陕西省韩城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启动资格预审,但因递交文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宣告失败。时隔10个月,再次资格预审后,对比资格预审文件发现,项目有略微变动。

首先是项目建设规模的变化。

根据本次资格预审文件显示,本项目位于韩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80亩,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中心、污泥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置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400吨/日):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400吨的垃圾焚烧生产线;厨余垃圾处理(40吨/日):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40吨的厨余垃圾生产线;市政污泥处理(140吨/日):建设2条日处理能力为70吨的市政污泥生产线;渗滤液处理中心(300吨/日),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300吨的渗滤液生产线。

而在去年招标时,该项目的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d;餐厨垃圾处理:日处理餐厨垃圾55t/d;市政污泥处理:日处理市政污泥200t/d。

相较而言,处理规模略有减少。

此外,项目实施模式也有所不同。去年7月的资审文件显示,韩城市政府授权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实施机构指定单位先行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5100万元(暂定),由实施机构指定单位100%控股;然后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方式选定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出资 4900万元(暂定)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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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实施机构指定单位将控股51%,但在“115号文件”出台后,本次招标的项目实施模式则变更为“韩城市政府授权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实施”,仅此一句。

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韩城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项目已由韩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0次常务会议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运营;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特许经营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韩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80亩,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中心、污泥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置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400吨的垃圾焚烧生产线;厨余垃圾处理,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40吨的厨余垃圾生产线;市政污泥处理,建设 2 条日处理能力为70吨的市政污泥生产线;渗滤液处理中心,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300吨的渗滤液生产线。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2.2.1项目实施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韩城市政府授权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实施。

2.2.2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本项目实施方式采用 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即在特许经营期内,韩城市政府授权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拥有并运营本项目,期限届满移交韩城市政府。

2.2.3收费渠道和方式:本项目属于使用者付费,收费渠道和方式包括:(1)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政府代为向用户收费再定期支付给特许经营者;(2)垃圾焚烧上网电费,由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3)粗油脂销售费,由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

2.2.4 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自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年报。

3.3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具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及运营业绩。(备注:项目业绩以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关键页(须体现项目名称、规模、签字盖章等内容)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负责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的财务投资企业,牵头人应满足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满足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3.1、3.2、3.4款资格条件。中标后,联合体中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内容不得改变,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的核心股东,项目公司运营期间不得减持股份。若非联合体投标,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运营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不休。

5.2 发售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路500号佳和中心3层。 发售联系人:樊华,电话:19326460685。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4时30分,地点为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乐天大街西段与渭清路十字东北角依林园)。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韩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韩城市新兴产业示范基地3号楼5层

联 系 人:闫涛

联系方式:19109923190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路500号佳和中心

邮 编:710061

联 系 人:樊华

电 话:19326460685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 号:7251110182600222217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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