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5 09:43
来源:生态环境部
近日,为规范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体系表》),于2024年3月13日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体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项目共219项,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和生态环境标准样品共3类。
《体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项目共219项。涵盖有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6项。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182 项、生态环境标准样品31项。其中,已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48项,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两项。其余状态均为在研究或拟制定中。
《体系表》中所涉及的监测介质主要为水质(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 沉积物、固体废物等,对于挥发性较弱的新污染物,不考虑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介质。
《体系表》提及,因目前新污染物自动和便携监测仪器尚未发展成熟,暂不考虑生态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技术要求类标准。
标准全文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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