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0 13:07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福建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推进落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闽安委〔2022〕1号)、《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21〕12号)等要求,在2021年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基础上,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大风险隐患,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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