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1 13:59
来源:山东生态环境厅
5月7日,山东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和《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
2021年7月,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将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七省市组织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涉及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
山东的钢铁和化工被列入此次试点,“碳入环评”是在更大范围、更多行业中成为项目入场的准绳,将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防控作用,对切实发挥企业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具有重大的意义。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鲁环发〔2022〕4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山东省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的衔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沟通。试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1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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