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2 11: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二是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及时更新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指导名录内的企业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的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义务。加强对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三是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结合“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的实施,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为重点,实施100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引导在产企业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等。
四是注重设施设备拆除活动的污染防治,防止不当操作造成二次污染。
谢谢。
强化在产企业污染预防,预防企业用地不再新增土壤污染
新华社记者:我们知道生态环境部对一万多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了排查,想问问排查的结果怎样,当前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和难点在哪些方面?谢谢。
苏克敬:谢谢您的提问。
我刚才讲了,从根本上保障人居环境的安全,需要强化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预防,确保企业用地不再新增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就是在产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义务,这是防范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的重要制度安排。
2021年,我部印发《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指导地方对近1.5万家企业开展了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排查重点是围绕“是否不漏,是否不扩散,能否早发现”三个层次开展。
首先,排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具有基本的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功能和相关措施制度,确保不漏,这是理想的状态。
其次,是在发生泄露的情况下,是否具有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的设施。比如说设置围堰、地面硬化防渗等等,确保漏了不扩散到土壤造成污染。
最后,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泄露或者是土壤污染的设施、措施。比如,泄露检测设施,应急处置措施等等,确保漏了能够及时发现并且处置。
排查结果表明,近7成企业存在或多或少的土壤污染隐患。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各地指导企业是边查边改,整改完成率目前已经达到73%。
这次排查是全国开展的首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总体来看排查水平还不平衡,不少地区的企业排查水平不高,个别甚至走过场。主要的原因是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法制意识不强,还没有意识到通过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土壤污染或者是污染隐患,及早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和加重,可以大大降低后期治理修复的成本,这对企业是有利的。大家都知道,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成本比较高,不要等到土壤污染了再来治,那时候代价更大,负担更重。
我们借这个机会,希望广大媒体朋友帮我们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和法制意识,推动企业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总结首轮排查的经验,分行业制订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指南,依法依规指导帮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精准有效防范企业新增土壤污染。谢谢。
2025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达到40%
南方周末:刚才介绍了我国在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的工作计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市场广阔,农村污水设施厂面临投资成本高,回报周期长,缺少技术人员维护短板,企业经济效益低甚至亏损,如何解决上述的问题,引导各方发挥积极性呢?
苏克敬:谢谢您的提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环境密切相关,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立足农村实际,逐步完善政策机制,指导各地实事求是确定排放标准,因地制宜编制规划,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快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取得初步成效。
但总的来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任务依然艰巨。截至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28%左右。您提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成本高、运行维护难度大等问题客观存在,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对此,我部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充分发挥政府、市场、村民三方面的作用,加快补齐突出短板。到2025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
一是发挥地方主导作用。强化统筹衔接,以县为单元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与改厕、城镇发展、乡村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机衔接。分区分类施策,根据区域差异和村庄类型,科学确定技术路径和模式,不搞“整齐划一”和“盲目攀比”。对居住集中的区域,选择效果相对较好的设施技术,进行重点治理;对人口分散的地区,注重“性价比”,推进就地就近就农利用。同时,推动地方落实财政事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建管并重,规范设施建设运维,评估治理成效,确保设施发挥作用。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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