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3 09:47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指出,到2025年,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8%以上、参与率达到95%以上、自主投放准确率达到并稳定在90%以上。完成生活垃圾设施异味治理。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3.1万吨/日以上(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2万吨/日以上、生化处理能力达到0.9万吨/日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5%以上,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指出,到2025年,将实现以下目标:
1)市政公用服务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精细,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公厕等级达标率达到99%,城市道路机械化(组合)作业率达到97%。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8%以上、参与率达到95%以上、自主投放准确率达到并稳定在90%以上。完成生活垃圾设施异味治理。
2)城市运行保障体系更加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3.1万吨/日以上(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2万吨/日以上、生化处理能力达到0.9万吨/日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5%以上,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4年内,完成生活垃圾和垃圾资源化管理规划
《规划》指出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促进厨余垃圾和农林废弃物协同资源化处理。及时查处曝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违法堆放行为,实现动态清零。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加大农村公厕升级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户厕建设改造,逐步消除不达标公厕。有序推进农村地区剩余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运营管护长效机制。
《规划》指出将加大作业频次,环卫保洁实现无死角、全覆盖。打造一批可“席地而坐”的公共空间,满足市民群众休闲娱乐等需求。规范建筑垃圾“产、运、消、利”等环节处置行为,各执法力量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运、遗撒、乱倒和运输车辆涉牌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划》指出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设置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建设。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点,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合理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物中转站。
《规划》指出将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管理。升级改造分类投放设施,完善开盖、照明等便民功能,加强日常维护保洁。规范治理全市2.9万辆环卫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完成11800辆环卫车辆规范化涂装。实施密闭式清洁站升级改造。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专项治理,畅通全品类全流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解决垃圾桶站满冒、不干净问题。
《规划》指出支持氢源保障技术创新和应用试点。合理布局电解水制氢规模,提高绿色氢能比例,构建低碳、经济的绿色氢能供应体系。探索利用垃圾沼气、污水污泥等生物质制氢,研究在阿苏卫循环经济园区等开展垃圾制氢的可行性,促进本市可再生能源高效循环利用。
《规划》指出将通过以下方式构建垃圾资源化处理体系:
1.加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
完善可回收物体系布局,健全源头交投网络,合理设立中转站,加快推进分拣中心建设,构建相对充裕的本地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和分拣能力。完善市场化机制,支持规模化企业全链条运营,鼓励物业管理、环卫作业等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引导居民家庭开展可回收物分类,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完善用地保障、车辆通行、低值可回收物补贴等支持政策,制定可回收物交投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管理标准,提升可回收物体系管理水平。
2.加快资源化处理能力建设
按照“市级统筹、分区平衡、适度协同、骨干支撑、留有冗余”的原则,注重当前与长远、应急与常态的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设施。2023年底前,完成大兴区安定循环经济园生活垃圾焚烧厂、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三期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丰台区生物质能源中心、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技改升级工程(二期)建设。加快推动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二期、朝阳区垃圾焚烧厂三期和延庆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5年底前,建成顺义区、平谷区、密云区等厨余技改、应急、新(扩)建项目,力争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到0.9万吨/日以上,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短板。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畅通土方砂石循环利用渠道,形成以固定设施为基础、临时设施为补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结构,提升与建筑垃圾产生量规模动态适应的处理能力。增加装修垃圾处置设施,除首都功能核心区外,其他各区至少设置1处装修垃圾处置设施。到“十四五”时期末,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满足处置需求。
3.推动设施绿色高效运行
推进垃圾综合高效处理。树立全固废处理理念,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园区化集聚,实现设施间废弃物循环利用、协同处置。推进垃圾焚烧、污水处理、能源供应等多种市政设施功能整合和综合设置,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进粪便、餐厨垃圾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积极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沼气资源化利用,探索飞灰和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途径。
打造环境友好型、社区友好型垃圾处置体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开展已封场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实施垃圾处理设施清洁化、密闭化升级改造,提高设施污染物控制水平,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异味治理。
规划环境影响说明
《规划》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影响进行说明:
(一)规划协调性分析
规划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目标,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为主线,合理设置城市管理各项目标指标。规划实施可有效推进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城市运行保障能力。规划重点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严格项目准入,与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北京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有较好的符合性。
(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规划实施项目采用清洁能源和先进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的提高、集中供热面积的增加、电厂余热的回收利用、垃圾焚烧余热的发电等均可减少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量。规划实施项目对废水、污水、雨水采取分类收集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收利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的环节采取防渗措施,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自行监测、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划实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分类收集处理,处理处置率均可达到100%。综上,规划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规划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多源多向天然气供应体系,重构绿色低碳供热保障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全流程管理体系,从供气、供热、环卫事业等多方面满足城市管理发展需求。同时,规划重点活动注意避让禁止建设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断优化能源利用结构、供热结构以及生活垃圾处理结构。规划实施后将形成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市政保障体系,在规模、布局、结构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环境合理性。规划方案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排放、降低区域碳排放水平,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管控要求
1.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应体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原则,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优先、重点、一般三类管控单元环境准入要求,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全面控制大气、水环境污染物排放量;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排放废气企业应采用先进工艺和生产设备、密闭性好的物料贮存容器和输送管线,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做好雨污分流和配套管网建设,废水、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强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和管理,降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2.环境管控及准入要求
(1)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产业、工艺准入和禁限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建设区。
(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区域污染排放控制,重点从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上管控开发建设活动。
(3)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园区、企业及设施管理单位应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风险预案,合理规划各风险源布局以减小环境安全隐患。
(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执行北京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系列行业标准。
(5)准入要求:落实北京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要求,规划项目实施应符合准入清单的各项管控要求。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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