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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40个重点工程,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

时间:2022-02-25 09:2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营造宁静和谐生活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各省辖市要在声环境功能区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落实建筑物隔声性能要求,建立新建住宅声性能验收和公示制度。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夜间施工管理。推进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到2025年,省辖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第二节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加强丹江口水库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深入推进县级以上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到2025年,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勘界立标及问题整改。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大数据、地理信息系统、移动互联网等新型技术,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推动监测监控数据共享,实现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动态、实时管理。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完成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建设。探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新污染物监测和防控研究。

强化“三水”统筹管理。统筹建立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强生态用水保障,促进水生态恢复。统筹推进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协同防治。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逐步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

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巩固提升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2022年6月底前,县级城市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信息台帐,实施分类整治。到2025年,完成所有排污口排查。全面推进省级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化工、有色、纺织印染、造纸、皮革、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综合治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以各流域重要干支流氮磷超标河段、重要湖库、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为重点,持续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深入开展交通运输业水污染防治,推动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衔接和协作。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实施节水行动,优先保障生活用水,适度压减生产用水,增加河道内生态用水。分年度制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保障伊洛河、唐河、白河、淮河干流、颍河、洪汝河、北汝河、淇河等河流生态流量,着力优化清水河、好阳河、汾河、安阳河、沱河、浍河等河流生态用水保障,积极推进蟒河、赵王河等河流水源保障,减少断流时段、断流河长。鼓励在重要排污口下游等流域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等生态设施,水质进一步改善后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围绕火电、石化、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加强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到2025年,缺水型省辖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在重要河流干流、重要支流和重要湖库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试点,对不符合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系统开展重要河湖水生生物本底调查,科学划定河湖禁捕、限捕区域。加强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和修复,科学开展增殖放流。

深入推进四大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加强黄河干流及伊洛河等水质较好水体保护,加快金堤河、蟒河等污染相对较重河流治理。淮河流域实施淮河源水源涵养区综合治理工程,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小蒋河、沱河等河流生态环境治理,防范惠济河等跨省河流环境风险。海河流域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及生态流量保障,重点开展卫河、共产主义渠等河流生态环境治理,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防范卫河、马颊河、徒骇河等跨省河流水环境污染风险。长江流域加强对丹江口水库水质保护,强化白河、唐河等河流污染治理,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保护。开展“美丽河湖”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批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河湖。

第三节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实施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控涉重金属及不符合土壤环境管控要求的项目落地。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断源措施并优先实施。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鼓励实施绿色化提标改造。将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纳入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使用。

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级行政区开展污染溯源,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和追溯制度。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完善耕地分类清单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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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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