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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40个重点工程,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

时间:2022-02-25 09:2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强化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在省人民法院和具备条件的中级与基层人民检察院、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检察和审判组织,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和审判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案例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衔接。

第五节 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执法机构序列,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探索县级“局队站合一”运行方式,全面完成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实现证件、车辆(装备)、制式服装统一,打造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的执法队伍。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农业农村、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提升执法能力。将执法监测费用纳入执法经费予以保障。编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建立年度动态调整机制。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依托物联网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探索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行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构建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建设运行覆盖全省的VOCs自动监测站点;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开展农村环境、水生生物监测;开展碳监测试点,探索建立碳监测评估技术储备;开展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全面实现省辖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噪声等监测短板。提升已有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能力,推进新增国家、省考核断面自动站建设。构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双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网。优化省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加强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构建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全面开展生态质量监测,提升生态监测基础能力、生态遥感监测能力,建立重要生态空间和典型生态系统的生态质量监测站点与样地,建立全省生态状况评估报告制度。加强应急监测技术开发应用,系统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监测领域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深化监测综合评价与数据应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支撑。

提升生态环境监控能力。充分利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全面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立体化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丰富排污监管手段,推进在线监控、用电监管、视频监控融合互补,强化关键工况参数和用水用电等控制参数自动监测。提升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水平,推动涉VOCs、总磷、总氮、重金属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省辖市生态环境监控机构,将监控费用纳入本级经费预算予以保障。加大生态环境监控投入,大力推进智能视频监控、遥感监控建设,重点加强黄河流域、丹江口水库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沿线生态环境监控,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控能力。加强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监督执法,严肃查处在线监控设施违法行为。

推进生态环境智慧化建设。全面整合全省生态环境信息资源,构建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建立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建设,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机制,动态优化数据资源目录,加快资源共享库建设。整合各类移动监管系统,推进生态环境移动业务办理应用系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一网通办改革,全面推广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模式。规范运维管理,推进业务专网及硬件改造,逐步实现重点业务系统和重要设备国产化替代,强化网络安全防护。

第六节 强化科技支撑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技术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创新龙头企业,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建设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中心、绿色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加强生态环境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在黄河流域典型城市建设生态环保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推进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和智库建设,强化科技领军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开展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

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攻关。加强生态环境和科技部门协作,加大省级科技计划对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的支持力度。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降碳、清洁能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开展中原城市群PM2.5和O3污染成因及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技术等专项研究。强化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成因、多污染物复合效应等基础研究,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开展新污染物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治理管控技术研究,建立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

第九章 重大工程

实施结构调整、应对气候变化、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经济发展、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等10类重大工程。坚持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完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分期分段推进,科学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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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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