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1 09:11
来源:苏州市政府办公室
提升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提升苏州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控中心)现代化监测能力,重点加强辐射监测现代化能力建设,以及水、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建设省内一流辐射监测实验室和本底实验室,全方位组建全市VOCs自动监测站、NMHC自动监测站、地表水特征污染物自动站建设。加快推进温室气体监测方法的研究和应用。
完善全过程监督管理流程。全面落实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实现监测活动场所、过程、环节的全覆盖。健全并落实预防人为干扰干预监测活动工作机制,强化社会化检测机构和运维服务的考核管理。
二、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优化执法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543”工作法、现场执法“八步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行“水平衡”“废平衡”核算,积极开展“锦囊式”暗访执法,实施统一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细化案件线索分析摸排,推动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和综合监管信息衔接融合、与“互联网+监管”平台联动对接,进一步推动人防向技防转变。
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充分应用走航车、无人机、无人船以及卫星遥感等非现场执法装备设备,巩固移动执法系统和执法记录仪全覆盖、全使用、全联网成果,实现执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深化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实现监控系统数据异常远程取证,智能识别上传异常时段监控视频,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移动执法等数据及群众信访信息的整合研判。
三、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
健全市、县级市(区)两级环境信息网络,完善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平台,建设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联网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效能,以5G、区块链、云计算、虚拟化和高性能计算等技术手段,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数据汇集共享和分析应用,加强对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监控数据的归集和预警研判。加快推广“环保脸谱”码应用,依托江苏“环保脸谱”管理系统,拓展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公众的交流互动机制。
四、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按照“总量平衡、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广“市域一体、互联互通”的模式,科学确定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统筹优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布局。开展城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试点,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缺口。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排查检测,有计划分片区组织实施雨污错接混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管网修复改造,探索解决暗涵截污不彻底等问题,实施清污分流,并同步推进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网改造。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和江南水乡古镇区90%以上面积、乡镇(含被撤并乡镇)建成区8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综合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对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在线跟踪、远程视频等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统筹建设污水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同步建设管网清疏污泥综合利用或处理设施,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依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农村人口集中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模式。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评估,针对问题分类制定提升改造方案。加快构建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鼓励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污水处理系统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6%。
加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能力。加快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一律不得接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工业园区管网的雨污清污分流规范化改造,重点消除污水直排和雨污混接等问题,逐步推进电镀、印染等园区“一企一管,明(专)管排放”建设。提升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管理能力,通过配套建设生态滤池、工业尾水排放生态安全缓冲区等方式,强化废水生物毒性削减,加强尾水深度处理和再利用。推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开展企业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扩大垃圾收集分类类别及覆盖范围,完善现有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置设施。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确保全部实现达标规范运行、渗滤液安全处置。因地制宜扩大厨余及餐厨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处置规模,增强大件垃圾的终端处置能力。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充分利用小型中转站、环卫设施、物业用房等闲置设施中转可回收物。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开展全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评估,加快推进满足实际处置需求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一批标准高、规模大、水准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示范项目。提升废盐、重金属污泥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研究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灰渣等次生废物的非填埋处置路径。有序推进小量危废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完善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运体系,试点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确保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国家、省有关要求。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
强化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和集成示范。针对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太湖污染治理、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城乡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高效节能等重点问题科技攻关,强化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和集成示范,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装备。围绕重大科技需求,推进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并配备相应的实验场地和仪器设备。强化与长三角城市群科技创新资源的对接,布局引进一批技术研究所,打造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联合研究中心。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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