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3 09:46
来源:国家发改委
二、经济效益
规划实施的重点区域,与老少边穷地区高度重合,有关投资有助于促进山区、林区、牧区及周边群众就业和稳定增收。同时,随着有关地区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逐步提高,将为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奠定良好基础,有助于促进盘活相关自然生态资源,对推动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生物质能源、生态康养等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间接经济效益较大。
第八章 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动态监管和绩效评估,形成整体合力。要加强本规划与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确保各项规划目标一致、协同推进。要根据有关项目的中央和地方事权,明确规划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责任主体,聚焦规划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省级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健全规划推进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切实承担起有关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统筹推动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
二、拓宽投资渠道
根据《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按照有关事项的中央地方事权划分,明确支出责任。中央资金视国家财力情况在年度中统筹安排,主要通过现有渠道予以支持,并与有关专项设置、投资标准、补助政策调整情况做好衔接。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各项政策措施的合力,加大对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各地统筹利用多层级、多领域资金,集中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多重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激励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投向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领域。积极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相关政策,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建设资金渠道多元化。
三、完善监督评估
完善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和评估体系,抓好重要任务、重点项目的细化分解,督促有关地区加强项目储备,落实项目投资和开工条件,并加强生态质量监测评估和工程实施成效监督评估,防止和制止生态修复过程中的形式主义行为。省级有关部门要研究建立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的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成效作为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生态文明建设或高质量发展考核中,扎实推动重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实。
四、注重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国情宣传和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将国家重点实验室、野外生态定位站、科研示范基地、基层林业(草原)工作站、基层管护站点等作为重要阵地,以各种节日、活动为重要载体,向公众普及生态知识,定期向公众开放多层次、多结构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成效。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应急处置、有害生物防治、疫源疫病防控等科普教育,提高公众支持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爱护相关设施设备的自觉意识。提高重大工程建设成效的社会认可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爱生态、护生态的良好风气。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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