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5 10:46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第四节 构建智慧共享的管控调度体系
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一网统管”, 构建完善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夯实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一网统管”建设。充分利用数字政府公共 支撑能力,吸收已有业务成果、进行迭代整合,提升跨部门资源整 合和业务协同能力,按照“省统、市建、共推”原则,加快推进全 省“一网统管”生态环境专题建设。建设部门间数据共享的环保大 数据平台,整合共享公安、交通、城管、住建、水利、农业、应急 管理、供水电气企业等单位与环境管理相关的信息,为环境决策提 供技术支撑。强化统筹设计,加强现有系统整合,分步推进业务模 块建设,加快推进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 核心业务模块的开发建设,形成全面推进、快速迭代、可量化考核 的良性循环模式。以污染攻坚业务综合决策管理为驱动,在数据汇 聚及展示分析满足基本管理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更丰富的应用 及服务,逐步形成生态环境一体化智慧大脑体系,实现生态环境“一 屏观天下、一网管到底”。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 架构优化,制定平台框架、数据规范、统一认证、GIS 规范、UI 标准等,统筹生态环境数据采集汇聚与治理,构建全省统一的生态 环境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形成生态环境“一套数、一张图”。 按照全省“一朵云”思路,将分散服务资源进行一朵云化改造,推 动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互联共享,以业务应用场景与数据最小 颗粒度梳理为抓手,实现“一套数据说话、一个平台工作”的扁平 化决策管理调度。坚持全省“一盘棋”,构建集移动端管理、业务 管理和电子地图三大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生态云平台,把现有业务流 程融合到一体,配备便捷的信息检索模块,有效对采集的各种数据 集中处理、信息反馈解决,按年度、季度、月等生成直观的图形化报表,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及综合 决策提供全景式展示分析与指挥调度,持续提升支撑深入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综合决策能力。
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政务服务能力。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在生态环 境“放管服”改革和经济社会管理的协同,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的 同时,进一步发挥数字政府提升政府监管能力的作用,不断将“放 管服”改革推向深入。进一步优化审批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行政效能和服务效率,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系统梳理 生态环境领域服务事项,完善服务事项要素。深化政务服务数据的 共享应用,推进与国垂系统的对接改造,强化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 的使用应用,切实提升办事“四免”优化程度。结合粤商通等平台 建立统一的企业生态环境服务综合门户,归并整合各涉企信息化管 理系统中需要企业填报的表单和数据,实现“多表合一”,避免企 业重复录入和填报。推广应用粤环服,加强系统上线应用的宣传力 度,持续集成涉企高频事项,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实现对企服务事 项的一站式移动端办理。依托粤政易持续提升政务协同能力,实现 “一网协同”。
第五节 构建快速响应的环境应急体系
健全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应急平台、应急 队伍、应急物资等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水 平。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建立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多层次预案体系,健全生态环境 风险动态评价和管控机制。完善环境安全例会和例检,定期开展企 事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 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2022 年底前完成县级 及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加强对政府、企业预案的 动态管理,规范定期开展各级应急演练和培训制度。健全跨区域跨 部门省、市、县三级联防联控机制,深化跨省跨市环境应急联动合 作。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及应急物资调度工作体制。完 善环境应急响应体系,规范环境应急响应流程,加强环境风险监控 和污染控制,及时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强化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等流域 饮用水源环境风险评估,推广“南阳实践 ”试点工作,推动建设 必要的应急防控工程。以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全省危险化学品运 输道路为重点,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和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 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以珠江口、大亚湾为重点,开展海上溢油及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近 岸海域风险评估。
在主要石化炼化基地、储存基地和危化品泄漏风 险区建设溢油监控设备。推进各级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应急救援队 伍、应急专家库建设,鼓励和支持建设社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 升级改造现有广东省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数据库,推动省级环境 应急指挥与综合管理平台业务化应用。推动各地市环境应急物资储 备库建设,建立应急处置资源清单,推进无人机(船)、走航车等 先进设备或技术在环境应急事件的使用,提升环境应急工作效能。 探索开展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应急演练评估等研究,强化应急处 置与监测等技术集成示范。 第六节 构建创新引领的科技支撑体系 突出生态环境精准治理、科学治理,强化节能环保科技创新, 持续提高节能环保供给水平,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新动能。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领域专业化园区, 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主业壮大,拓展产业链,打造 龙头骨干企业,推动组建环境集团。通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 等方式引导环境治理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 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大力推进废物智能处置系统、生态环境立体监 测网络、智慧环保监管系统等新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生 态环境基础设施有效投资,提升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搭建生态 环保技术合作交流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中国环保展览会、澳门 环保国际论坛及展览、香港国际环保博览等,宣传展示环保成果和 环保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
专栏 12 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1. 节能技术装备与服务提升 高效节能技术装备。支持先进节能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重点发展大功率伺服直驱等高效 节能电机,磁悬浮风机、变频一体化水泵、空压机余热利用系统技术,非晶合金、立体卷铁芯变压器,高能效空气能热泵,动力电池柔性控制和梯级利用技术,向心式低品位余热发电技术,数据中心机架 级和芯片级制冷系统技术、模块化机柜级精密空调、模块化高效供配电装备。 培育壮大节能服务业。支持云计算等技术在节能领域的应用,加强工业系统节能,构建基于工业 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能效监测诊断平台,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运行数据上云上平台,开展设备运行监测与 工况优化、精准运维、能耗监控等全生命周期应用。积极推进多能互补的区域智慧能源服务。鼓励节 能服务机构整合上下游资源,为用户提供诊断、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一站式”专业化服务, 创新和推广能源外包服务。
2. 环保技术装备与服务提升
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合理选择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再生和生态重建等措施,支持山 上山下、地上地下、岸上岸下、流域上下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技术示范应用和工程项 目建设。
大气污染治理。支持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等行业污染物超低排放与协同控制技术应用, 重点推广旋流雾化烟气深度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示范应用。支持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 油品储运销等领域 VOCs 的燃烧法、生物法、冷凝回收等治理技术应用。
水污染治理。推动生活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支持高效节能曝气、生物膜法、深度脱氮除磷等技术 示范应用。支持工业领域高盐废水、高浓度氨氮废水、难生物降解有机废水、含重金属废水处理技术 示范应用,鼓励中水回用。支持水生植物、有益微生物和水生动物综合修复技术在水生态修复领域的 示范应用。
土壤污染治理。支持工矿污染用地热处理技术、淋洗技术、稳定固化技术的示范应用。支持农村 受污染耕地农艺调控技术、原位钝化、定向调控、微生物修复、植物提取等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技术 研究、集成和示范应用。 环境监测。推广便携式、车载式等移动式监测设备。推动环境监测设备向低功耗、低试剂消耗、 稳定精准方向发展,重点研发小型化水质多参数自动监测仪器设备、VOCs 组分监测仪器设备、超低 排放烟气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大气和土壤重金属监测仪器设备、新型有毒有害污染物分析监测仪器设 备等。
环保设备。污水治理领域重点发展模块化装配式污水处理设备、污水提标改造成套设备、膜生物 反应器成套装置、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成套化设备。废气治理领域重点发展 VOCs 治理成套设备、移 动式活性炭脱附装置。土壤修复领域重点发展重金属剥离集成设备。固体废物处置领域重点发展垃圾 焚烧机械炉排、生活垃圾分选及破碎装备、小型清扫设备、小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备、污泥减 量化、干化及焚烧设备,鼓励研发危险废物高效焚烧装备。
新型环保材料。发展土壤修复药剂、环境微生物制剂、生物膜吸附材料、VOCs 吸附材料、高效 膜分离材料、耐高温腐蚀除尘滤料、专用催化剂、可降解塑料等高性能环保药剂和材料。支持全生物 可降解农用地膜产业化示范应用。 强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支撑。聚焦气候变化、大气、水、核与 辐射、监测等领域重点环境问题深入开展科技集成与示范,加强与 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对接。积极推动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环境健 康与人体安全保障等前沿性研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供 给,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聚焦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需求,推进建设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等生态环 保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建设成为国家生态环境创新中心。实施 高水平生态环保科技人才引进计划,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利用。
专栏 13 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重大工程
1. 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空气质量中长期和精细化预报体系,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态 势感知与水质预测预警系统,构建土壤污染预警机理模型体系,建设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预警预报系统。 建设粤北区域环境监控中心,完成部分地市监测实验室升级改造。在粤港澳大湾区实施生态环境监测 现代化示范市县创建工程。
2. 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工程,达到省级“高精尖”,区域“全覆盖”,市级“满足”,县级“最 基本”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涵盖环境应急综合分析、业务监管、预警指挥中心、APP 等四大子系统 的广东省环境应急综合管理平台。推进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等重点流域以及重点化工园区“南阳 实践”试点工程。在珠江流域建设国家级环境应急实训基地。
3. 生态环境科技信息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实施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建设工程,建立水、气、土壤、生态、海洋、污染源等要素数据一本台 账,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建设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等综合性科研平台,打 造光化学实验室、环境健康实验室、生态环境智慧决策辅助平台等。
第十四章 开展全民行动,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构建全民行动体 系,更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人人关心、 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第一节 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加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知 识普及、教育和动员,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持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 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支持各级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态环境教育,推 动高等院校开设生态环境教育专业和课程;在党校培训、领导干部 网络学法等教育中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家 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加大各类人群的知识和技 能培训,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意识和科学素养。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核心任务,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宣传,充分调动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力量开展课题研究、理论宣讲。强化生态环 境保护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推 进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开展环境教育“种子计划”人才培 养工程,培训一批校园、教育基地等环境教育骨干。
深化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建设一批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生 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 加快建设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实践中心,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态 文明宣传教育馆,支持基础好、有条件的地市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 色、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场馆。依托有条件的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美丽乡村、 绿色社区和企业等,通过“以奖促建”,升级建设示范性生态环境 教育基地。健全环境教育基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机制,探索开发 生态环境教育研学线路。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动员。以“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 “世界海洋日”“全国低碳日”为契机,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生 态环境保护实践,在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六五”环 境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进展和先进典型, 组织策划伴随式采访和主题采访。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 媒介素养培训,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热点问题。创 新开发类型多样的新媒体宣传产品,强化环保双微等环境政务新媒 体矩阵建设,打造环境宣教融媒化信息平台。实施环境文化产品开 发工程,打造一批精品宣传栏目、阵地,创作一批有影响力的图书、 影视作品。
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加大对生 态文化作品创作的支持力度。实施公益广告“绿化”工程,在广播 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平台,重要公共场所以及商业区、工 业园区等,持续播放环保公益广告。加强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开展宣教能力“强基”工程,健全生态环境宣教工作体系,加强宣 教装备设施和传播技术力量建设。
第二节 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以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为抓手,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 理念和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形成崇尚绿色生活 的社会氛围。
全面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 完善绿色细胞工程,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 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 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培育一批 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 会氛围。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系统推进、广 泛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
深入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绿色消费,支持绿色包装,践行 禁塑令,鼓励选购绿色、环保、可循环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 纸杯、塑料袋等制品,倡导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 养成简约适度的消费习惯。鼓励绿色出行,优化“互联网+出行” 交通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公众优先选择步行、骑车或乘坐公共交通 工具出行,鼓励拼车或使用共享交通工具,推广“无车日”、停车 熄火等,养成低碳环保的出行习惯。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 化激励机制,推广“碳币”政策。支持参与义务植树,禁止露天焚 烧垃圾、秸秆,少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开展“光盘 行动”。
营造宁静和谐生活环境。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声功能区划和管理方案调整修订,在城市建设中合理确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 距离,并纳入项目准入管理要求。以产城融合区域为重点,强化建 筑施工、交通、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控制。严格噪声污染监管执法, 在特定区域和时段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将隔声降噪 技术融合到绿色建筑设计领域,推广使用低噪声路面材料。加强以 宁静广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鼓励创建安静小区。加强光污染控制, 在城市建设中合理布置光源,限制使用反射系数较大的建筑物外墙 材料,推广露天区域使用密闭式照明系统。
第三节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规范引导公众有效参与监督,增强社会组 织、公众等社会主体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能力,构建全民行动体系。
构建全民行动体系。健全党政机关节约资源能源管理制度,推 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到 2025 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 比例达到 30%。推动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 推动排污企业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 任。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 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协会、学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 促进环保自律。
鼓励公益慈善基金会助推生态环保公益发展。加大 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实施社会组织资助工程。 发展壮大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力量,建设省、市、县三级生态环 境志愿服务队伍,评选优秀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及志愿者,加大民间志愿服务组织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持续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 人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大力推行有奖举 报,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 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常态化开放,逐步拓展至石化、电力、钢铁等 重点行业企业,增强公众的科学认识和监督意识。鼓励新闻媒体大 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设立“曝光台”或专栏,对各类破 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
专栏 14 全民行动体系建设重大工程
1. 绿色生活创建工程 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工 程。
2. 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程 实施生态文明教育实践中心、场馆等建设工程,加快建设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实践中心,推进建 设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馆,2025 年底前,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至少建成 1 个生态文明教育 实践场馆;实施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程,在全省升级建设 100 个集教育培训、科普宣传和成果展览为 一体的、面向公众的示范性生态环境教育基地。
3. 宣教动员能力建设工程 实施环境文化产品开发、环保双微建设、公益广告“绿化”、宣教能力“强基”、社会组织资助、 环境教育“种子计划”人才培养、志愿者培育等工程。
第十五章 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监督考核全过程的责任落实体 系,以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建设为抓手,突出重大工程项目的示范引 领,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提升规划实施效能。
第一节 强化组织落实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完善省级部门推进本规划的 分工协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地市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确定 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细化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做到责任 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节 实施重大工程
以推动建设国际一流美丽湾区为牵引,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先行 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样板区、一流美丽海湾、一流绿色低碳发 展区、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区和一流“无废”试验区建设等示范行动。 以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实施生态环境污染 治理、生态建设与修复、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等重大工程,推动 纳入省财政预算重点项目库,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 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专栏 15 推动实施美丽湾区六大示范
1. 打造大气污染防治先行区。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探索臭氧污 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实施车油路港综合防控,建设完善省“天地车 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持续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加强与港澳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合作,持续实施粤港珠三角空气质素行动,优化粤港澳区域空气监测网络,探索建立与港澳相衔接的 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2. 打造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样板区。强化东江、西江、北江等大江大河及重要水库生态保护及 入河入库重要支流治理,加快实施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确保港澳供水安全。推动珠三角高质量建 设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的万里碧道。以“美丽河湖”创建为统领,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 调查评估。高标准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倒逼区域加快控源截污,实现岸上水里一体化整治。
3. 打造一流美丽海湾。加强陆海污染协同整治,强化珠江东、西两岸污染治理。加强海洋环境 监管能力建设,开展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建设广东省海岸线生态环境现状影像库。深化与 港澳海洋环境保护合作,联合港澳协同推进海漂垃圾管控,开展清滩行动。开展珠江口及邻近海域综 合治理攻坚。建设粤港澳湾区水鸟生态廊道,分类施策创建“美丽海湾”。
4. 打造一流绿色低碳发展区。在珠三角率先探索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有条 件的地区或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建设及近零碳排放 试点示范。联合港澳开展碳标签互认机制研究与应用示范。在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统筹开展减 污降碳协同治理,鼓励珠三角有条件的城市率先打造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的典范。
5. 打造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区。推进土壤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建成省级土壤环境 信息平台。研究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持续推进珠三角污染地块环境监管试点工作,支持广州、 佛山等地因地制宜探索工业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以广州、佛山为重点率先启动污 染土壤异地集中处置试点,探索污染土壤异地处置和修复监管新模式。
6. 打造一流“无废”试验区。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将珠三角所有城市纳入“无废城市” 建设试点范围,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推行绿色工业、绿色生活、绿色农业,培育固体废 物处置产业,推动固体废物多元共治,支持深圳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鼓励石化、化工、 有色等产业基地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第三节 强化资金保障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的资金保障,拓宽投融资渠道,统 筹支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系统保护、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等重 点工作。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及基金、PPP 等 环保投融资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多元 化的环保投入机制。
第四节 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调度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 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 考核内容。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规划 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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