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7 10:09
来源:贵阳市审计局、贵阳市人民政府网
为了促进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更好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贵阳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列出了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设置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收回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一、易腐垃圾。
主要包括: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
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垃圾。
二、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
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
三、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四、其他垃圾。
主要包括:
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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