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30 10:00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三)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培育综合利用市场
一是推行拆除与综合利用一体化管理。深圳颁布实施《深圳市房屋拆除管理办法》,通过将房屋拆除和综合利用捆绑实施来推动拆除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效落地,截止目前,累计完成627个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项目,拆除废弃物综合利用量达2319万吨,有力促进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其中,2020年以来,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项目共246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量约1140万吨,拆除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已达97%。
图5 桥梁拆除废弃物循环利用道路拼接安装示意图
二是试点开展综合利用产品应用。为鼓励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制品的应用,提高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深圳率先在政府投资的房建、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工程中各选取两个项目试点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从建筑工程的设计、审图、施工、验收等环节入手,在适用部位100%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综合利用产品使用总量约17万方。此外,在深圳光明区光源五路采用8款不同样式的建筑废弃物制备的环保砖,以丰富多样的铺装方式,打造全市首条综合利用慢行路试验段。
图6 光明区光源五路采用8款不同样式的环保砖铺成的慢行路
三是探索开展渣土综合利用试点。深圳市第一家高标准“花园式”综合利用厂——宏恒星再生科技公司已投入运营,年设计处理能力约100万方/年,通过泥砂分离和余泥造粒工艺将工程渣土全部综合利用。大铲湾三期工程渣土综合利用设施5条生产线已投入运营,该项目能快速连续分离工程弃土,一次性将工程弃土中的废混凝土块及砖块、砂、泥分离开来;分离出的砂用于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建设用砂;分离出的废混凝土块及砖块制成再生建筑骨料;分离出的泥浆经充分均化可制成质量稳定的粘土。现有设计处理能力约600万方/年;另还有3条生产线正在进行建设,全部建成后年设计处理总能力将达1000万方以上。
图7 大铲湾三期工程渣土综合利用设施
四是开展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试点。印发《深圳市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技术方案,并组织以陈湘生院士为首的专家团队进行评审,选出10个方案供地铁集团择优选用。目前,已组织地铁集团完成在地铁四期建设工程中试点开展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工作,共建设盾构渣土泥水分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39台(套),盾构渣土设计处理能力已超1万方/日。
五是统筹推进综合利用设施建设。保留的企业供地类综合利用设施52处,面积162.30万平方米,主要用于工程渣土和拆除废弃物处理处置;完成政府划拨类综合利用设施选址工作,选址面积共计38.78万平方米,主要用于装修废弃物和施工废弃物处理处置。
(四)统筹处置场所规划建设,提升消纳处置能力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在《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基础上,印发实施《深圳市2018年度余泥渣土受纳场实施规划》(深建废管〔2018〕15号),为拟重点建设的受纳场提供规划依据。同时,编制完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治理专项规划(送审稿)》,全面梳理和规划全市固定消纳场、综合利用厂等处置设施的建设场址,尽力提升建筑废弃物处置能力。
二是统筹推进设施建设。受纳场方面:共建成4处固定消纳场,累计消纳3500万方建筑废弃物,剩余库容约790万方,正在推进的固定消纳场共3处,设计库容约1890万方,为市政府重点工程和拆除工程提供建筑废弃物处置场地;水运中转设施方面:现已建成9处水运中转设施,年设计处理能力达5800万方;正在协调推进4处水运中转设施建设工作。围填海工程方面:统筹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围填海工程处置工程渣土,新增处置能力约2400万方,累计已处置工程渣土约1406万方,剩余库容约1000万方。工程回填方面:全市现有回填工程205个,每年可处置工程渣土约530万方。
三是加强跨区域平衡处置。积极与周边城市对接,先后与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新增了几千万方的处理能力,探索土方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模式。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暂行办法(试行)》(粤建规范〔2019〕6号),制定《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并多次与惠州、东莞等周边城市建筑废弃物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相关事宜,目前已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委会合作开展土方跨区域平衡处置试点工作,为大湾区首个土方陆路外运协作监管项目。
(五)推行建筑废弃物信息化融合,强化智慧网络监督管理
一是全力推广应用智慧监管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市建筑、市政、交通、水务、园林等建设工程中推广应用,并结合运行情况对系统进行持续化完善。同时,该系统通过了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信息化示范工程)验收,相关成果还先后获得了国家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图8 深圳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
二是持续开展排放管理专项整治。为落实建筑废弃物排放安全管理和环保治理主体责任,深圳市住房建设局于2019年初印发实施《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连续2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智慧监管系统开展专项监管治理。开展专项整治抽查督导12次,检查25家建设工程排放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查处;每月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建筑废弃物排放乱象得到了有力遏制,电子联单平均签认率超过95%,使用非法车辆运输行为显著减少,排放管理力度大幅增强,成效显著。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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