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2 10:07
来源:苏伊士
导语:苏伊士集团宣布与新创建集团达成协议,以6.93亿欧元收购其在大中华地区所有共同合作业务的非控股权益。本次收购将增强苏伊士集团在关键增长市场中赢得大型和高附加值项目的能力。收购价格对应苏伊士新创建和苏渝的企业价值估值为17亿欧元,交易将立即增加经常性净收入和经常性自由现金流,预计在2021年第一季度末完成。
苏伊士集团今天宣布,与长期的合作伙伴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创建集团”)签署协议,收购新创建集团在大中华地区与其所有共同合作业务的非控股权益。通过此次收购,苏伊士集团将壮大其在大中华地区的业务规模,并简化其在大中华地区的业务运营架构。交易完成后,苏伊士集团将持有苏伊士新创建和苏渝两家公司100%股权。
强化在大中华地区这一重要增长市场的业务,已是苏伊士集团多年以来的战略重点。苏伊士集团在大中华地区的投资,凭借其技术和声誉,特别是其备受认可的合作伙伴文化,成为大中华地区环境服务的领导者。苏伊士集团相信凭借其在大中华地区的规模以及专利技术和创新解决方案, 将为其在亚太地区的业务增长带来巨大潜力。
此次收购符合“塑造苏伊士2030”战略计划所明确部署的选择性资本组合轮换目标。优化的集团架构将提升集团赢得大型和高附加值项目的能力,为利益相关者创造更大价值。
交易合计对价约为6.93亿欧元[1]。以此对价收购新创建集团持有的非控股权益的相对应苏伊士新创建和苏渝企业价值估值为17亿欧元,其中负债净额为1.5亿欧元。在2019年,这两家公司合计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约1.93亿欧元以及净收入约1.13亿欧元。该等交易将可增加苏渝的联营公司收入,同时减少苏伊士新创建的少数股东权益,从而增厚经常性净收入与经常性自由现金流。
作为全资拥有的业务,苏伊士在未来几年加速其收入和利润增长的能力会被提升。
2017年,苏伊士集团将其在中国内地和港澳台的所有水务和固废业务整合, 并与其长期合作伙伴新创建集团成立合作公司苏伊士新创建。此后, 苏伊士集团持有苏伊士新创建58%的股权, 并行使全面管理权。
今天宣布从新创建集团收购剩余42%的股权,是体现苏伊士集团对该地区长期承诺的新一步。通过此举措,苏伊士集团致力于亚洲地区的发展,并巩固了在该地区领先环保企业的地位,以把握新机遇并赢得高附加值项目。
苏伊士集团在亚洲利用其专业知识与各地合作伙伴共同发展已有多年,每天旗下9,000名员工在30多个城市运营70多个水务和固废项目。截至今天, 苏伊士集团于中国为超过2,500万居民提供供水服务。例如在重庆,苏伊士新创建每天为220万居民和工商业客户提供先进的解决方案。在固废资源管理方面,集团在过去几年也大大扩展了其在该地区的业务,尤其是香港最大的固废资源管理运营商,并在中国内地和台湾运营着7座危废处理设施。
除了提供服务之外,苏伊士集团一直致力于对社会和经济产生积极影响,特别是通过提供支持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优先事项的解决方案。
2015年,苏伊士集团和新创建集团通过双方持股比例为50/50的合作公司苏渝,与重庆水务资产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成立德润环境。
德润环境持有重庆水务集团50.04%的股权和重庆三峰[2]43.86%的股权,是中国水务和固废综合业务的领先集团和投资平台, 有助大力加速重庆地区创新解决方案的开放和实施。
收购新创建集团在苏渝的50%间接股权后,苏伊士集团将持有德润环境25.1%的股权。通过增加其所有权,苏伊士集团正加强与重庆水务资产公司的承诺和合作伙伴关系,也将与地方政府以及合作伙伴携手合作,继续开发和实施先进的解决方案,以优化对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
该交易须经监管机构批淮及满足惯常性交割条件,预计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3]。
苏伊士集团首席执行官康宇就此交易表示:
“逾40年来,苏伊士集团凭借深厚的合作伙伴文化和特有的技术专长,在亚洲持续不断地开发出创新且高附加值的解决方案,以支持此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今天,通过收购新创建集团在苏伊士新创建的非控股权益以及苏渝的50%间接股权,苏伊士集团再次坚定其在该地区投资的承诺,与当地政府、中国以及跨国企业一起,开发对气候、自然环境要素和生活质量带来积极影响的可持续解决方案。借此, 集团继续巩固其在亚洲环境服务领域领导者的地位,凭借其专业知识和技术, 使其赢得高附加值项目的独特能力。尽管这是我们与新创建集团合作关系一个阶段的结束,但我们两个集团依然有意继续探索其他方式的合作。
此次收购标志着我们苏伊士2030战略的资产轮换计划中的又一里程碑。通过增加我们的收益,这将有助苏伊士集团对最具价值的业务和最具增长潜力的地区进一步重新定位。”
注:[1]截至2021年1月11日,欧元兑港元汇率为9.43,交易总额为65.33亿港元
[2]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
[3]须经监管机构批准及满足惯常性交割条件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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